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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啥事没有!郎朗说吉娜会主持今年北京台春晚

人家啥事没有!郎朗说吉娜会主持今年北京台春晚

【啥事没有!郎朗说吉娜会主持今年北京台春晚】2023年1月5日,郎朗在2023年北京春晚群访中透露妻子吉娜爱丽丝将主持北京台春晚的消息。群访中记者问到郎朗与吉娜是否有合体表演的节目,对此郎朗回复:“本来开始的时候是有个设计的,这次吉娜第一次来,还能主持一下,还挺有意思的。”

郎朗正在接受北京台春晚群访


(资料图片)

吉娜·爱丽丝(Gina Alice),1994年8月22日出生于德国威斯巴登市 ,德韩混血,德国钢琴演奏者。

2004年,吉娜·爱丽丝相继在威斯巴登国际钢琴比赛和慕尼黑青年钢琴大赛中获奖。

2009年,她凭借个人首场钢琴独奏音乐会赢得关注。

2013年,吉娜·爱丽丝举行了“年轻艺术家”钢琴独奏会。

2017年,她在德国鲁尔钢琴音乐节上举办了独奏音乐会。

2019年,吉娜·爱丽丝与深圳交响乐团合作举办了胜利的时刻音乐会;同年,签约环球音乐,并为电影《冰雪奇缘2》演唱了中文推广曲《回忆之河》。

郎朗与吉娜合照

延伸阅读: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 代言事件回顾

【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代言事件回顾】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怎么回事?浪莎取消与郎朗吉娜合作 挺突然的

【怎么回事?浪莎取消与郎朗吉娜合作 挺突然的】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600137)披露公告称,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下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 (Gina 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据悉,按照原合同规划,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内衣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对于合作突然取消的原因,浪莎股份方面表示,是由于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截至目前,郎朗与吉娜的个人微博并未透露任何与此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公告中还重点披露了双方的特别约定,即合作期间,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等。如因合作艺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艺人方面需公开道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

【啥事没有!郎朗说吉娜会主持今年北京台春晚】2023年1月5日,郎朗在2023年北京春晚群访中透露妻子吉娜爱丽丝将主持北京台春晚的消息。群访中记者问到郎朗与吉娜是否有合体表演的节目,对此郎朗回复:“本来开始的时候是有个设计的,这次吉娜第一次来,还能主持一下,还挺有意思的。”

郎朗正在接受北京台春晚群访

吉娜·爱丽丝(Gina Alice),1994年8月22日出生于德国威斯巴登市 ,德韩混血,德国钢琴演奏者。

2004年,吉娜·爱丽丝相继在威斯巴登国际钢琴比赛和慕尼黑青年钢琴大赛中获奖。

2009年,她凭借个人首场钢琴独奏音乐会赢得关注。

2013年,吉娜·爱丽丝举行了“年轻艺术家”钢琴独奏会。

2017年,她在德国鲁尔钢琴音乐节上举办了独奏音乐会。

2019年,吉娜·爱丽丝与深圳交响乐团合作举办了胜利的时刻音乐会;同年,签约环球音乐,并为电影《冰雪奇缘2》演唱了中文推广曲《回忆之河》。

郎朗与吉娜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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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代言事件回顾】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怎么回事?浪莎取消与郎朗吉娜合作 挺突然的

【怎么回事?浪莎取消与郎朗吉娜合作 挺突然的】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600137)披露公告称,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下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 (Gina 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据悉,按照原合同规划,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内衣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对于合作突然取消的原因,浪莎股份方面表示,是由于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截至目前,郎朗与吉娜的个人微博并未透露任何与此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公告中还重点披露了双方的特别约定,即合作期间,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等。如因合作艺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艺人方面需公开道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