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案风波或将和解,原告诉求动摇,霍震宇现身不理记者追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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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争产案应该是最近港娱圈中比较大的一则新闻报道。被控告的人是长房三子霍震宇,次女霍丽萍和女儿霍丽娜,被告方是长房的大儿子霍震宇,次子霍震宇,以及与之相关的大家族企业。申诉人要求是: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认购涉及南沙新项目利益的股票。
一月十八日,霍英东二人争产案在高等法院续审,以现阶段意见反馈的实际效果来看,或许可以庭外和解。
此次续审,原告方是长房三子霍震宇到庭作供,同为上诉人霍丽娜指的是刑事辩护律师余若海向法院申请办理押后二天,案件将于5月20日再续审。
十八日的复审中,陆启康表示,案件中有一些悲哀,每一个霍家的人都不是为了个人得失而提起诉讼,霍丽萍担心的是,霍丽萍担心的是,这个新项目的亏本,会对家族利益造成一定的伤害。有鉴于此,意味着霍丽娜的刑事辩护律师余若海建议押后二天再开庭,寻找其他解决办法。
在霍震宇离开法庭的时候,有记者问记者是否试图与亲人和解,他表示无可奉告,谢谢多谢。
而这起霍家争产案,像大法官陆启康所说的那样,为使大家族保持和谐,也无疑会对霍家的个人形象造成危害,希望在起诉之外进行处理。
据先前被告方所述,霍震宇和霍丽娜三人对霍震宇满是偏见,不仅申请办理抢走霍震宇作为亲生父亲的财产原告的真实身份,同时也证明霍丽娜和霍丽娜三人对霍震宇在新项目上大打出手。
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翟绍唐作为一个例子说明,南沙新项目一股认购权是不争的事实。在他去世之前,霍英东把南沙的土地分为两部分,分别由霍英东基金会和霍家家族企业清理。根据协议,霍英东基金会将获得全部股份,而家族企业则可在十年内收回其中一份股份,而协议到期之前,该股仍未被收回。有鉴于此,上诉人觉得霍震寰不愿意带回家是为了私吞这笔钱。
能调解吗?在解决之后,是否要永久地解决资产问题?所有这些都是未知数。终于在2012年,霍家因争夺财产而诉诸法庭,半途调解,但之后却后悔请律师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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