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殷道歉有用吗,法律的作用,被人严重误解
储殷教授,是个很勇敢的人,在这个时代,敢于辞去自己的铁饭碗,成了一名自由人,不管他是为了什么,这种勇气就值得敬佩。
自媒体就是要说话,一直不停地表达各种各样的观点,但正应了老祖宗的一句老话,所谓言多必失,诚不欺我。
自门体干的就是说话的活儿,尤其是如此的大V,不知表达过多少观点,的罪过多少人,但吃得了这碗饭,就得受的下这份委屈。
而之所以会遭受到这些,是因为此前他说董宇辉老师的水平,也就说读者文摘的水平,一句话惹怒了无数的网友和粉丝,这句话也一直发酵,最总酿成了储教授直播间的翻车。
很多人坚持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件事,其实这是当下许多人对法律最大的误解,法律不是万能的,道歉真的很管用。
比起很多死鸭子嘴硬的人来说,储殷教授能够道歉,已经是很好了,尤其是在当下的环境下,你道歉就意味着你错了,你错了,就有可能会被互联网一直记着,时不时拿出来说一说。
另外这件事本身,其实远远没到诉诸法律的地步,储殷教授,说的话,都只是自己的感受,并不涉及侮辱诽谤。
就拿他评价董宇辉的这句话,他说董宇辉的水平,也就是读者文摘的水平,不需要咬文嚼字,也不需要教鞭,这句话就是对董宇辉老师的负面评价,言语态度就是不屑,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但问题在于,储殷教授,能不能这么说呢?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表达自己的观点,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表达对于一个人的喜欢或者不喜欢,这种最基本的自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件危险的,且需要道歉的事情呢?
董宇辉老师,博学多才,说话风趣幽默,这一点有目共睹,大家都很喜欢董老师,但是你不能不允许,有的人不喜欢董老师,有的人说董老师水平差。
那么说董宇辉老师水平差,是不是就构成侮辱诽谤呢,这个当然不构成,要是连认为某人水差的权利都没有,以后我我们还怎么说话。
你在把别人逼的无路可走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会把你自己的路也逼的没有了,作为普通的公民,正常的表达喜好或者是厌恶,并不需要丰富直接的证据,我就是不喜欢某某某,我就觉得他水平差,这个现实中,属于最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根本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问题。
要是每说一句话,一个观点,都要有扎实的证据,那么我们在法院判决之前,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发表观点的权利了。
说错了话,道了歉,这其实已经是良好的素质了,很多人动不动就说诉诸法律,他们其实根本不信仰法律,只是把法律当做是工具。
特斯拉经常上新闻,这次又是一个,当事人直接各种不相信,又是不相信鉴定报告,又是不相信后台数据,就连起诉后,也是各种不相信。
这样的人,根本对法律就是缺乏信仰,只是拿法律当幌子,一定要实现自己的目的而已,只要是诉诸法律出现了对他不利的结果,照样还是那句,我不相信。
法律最大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在走完了,法律应有的流程之后,就必须心服口服,要不然这事儿根本就没法弄,如果所有人只坚信自己相信的,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呢。
喜欢或者讨厌一个人,是我们最基本的权利,把这种喜欢和讨厌的主观感受说出来,也是我们最普通的一个行为,不要随随便便就说别人违法了,如果真的尊重法律,就请把法律当做是信仰,而不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