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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死后,张幼仪每月给陆小曼300元,她说是为了儿子

在生性浪漫的徐志摩身上,似乎少了“责任”二字,尤其是对前妻张幼仪和他3岁就夭折的小儿子徐德生,婚姻中的感情我们不做苛求,毕竟,他和张幼仪是父母命媒妁言下走到一起的,并没有感情基础。但他对小儿子的不闻不问却毫无疑问是没有承担父亲该承担的责任的,因为在徐德生短短3年的生命中,徐志摩忙着追林徽因、忙着和陆小曼在一起,根本顾不上他,直到他死后才发现自己对小儿子的忽视,后知后觉到如此地步。

和徐志摩比起来,他的父亲徐申如和前妻张幼仪却恰恰相反,他们承担了很多责任,即使有些他们不承担也并不会引起诟病。

在徐志摩生前,因为要供养陆小曼,所以徐志摩不得不不断的工作,有时候也经常会向朋友借钱,徐父当然知道徐志摩的境况,所以,无奈之下,每月也会给徐志摩300元的费用,300元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但就算这样,也跟不上陆小曼的花销。

后来徐志摩死后,徐父也仍然不能接受这个儿媳,但是出于责任,他还是会像之前一样,把300元钱给陆小曼寄过去,即使她和翁瑞午同居以后还是这样,这一寄就寄了十三年,直到徐父去世。陆小曼就靠着徐父的接济、徐志摩的稿费、翁瑞午的帮助过日子。

徐父给陆小曼每月寄钱,张幼仪是知道的,并且也很支持他的做法,在徐父1944年去世以后,张幼仪也像老爷子生前一样,每月给陆小曼寄去300元,但她并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寄送的,而是以儿子徐积锴的名义寄送的。

在张幼仪的口述自传《小脚与西服》里曾经这样说:“1944年老爷辞世以后,我继续每个月放三百元直接存到她的银行户头里,因为我认为供养她是我儿子的责任。”又是“责任”,张幼仪这是拿自己的行动来教会儿子(徐积锴)履行自己的责任,毕竟,在名义上来讲,陆小曼确实是徐积锴的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