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才是小丑?
只是《的士司机》的模仿?
蝙蝠侠与小丑之间
《小丑》呈现的精神恰好相反:既然葛咸城是压迫穷人的资本主义社会,不能遵守合法途径争夺权力的基层市民,只好制造各种混乱来反抗富权制度。概言之,蝙蝠侠代表守序,小丑则象征混乱,一对标准的二元对立。
在《小丑》的尾声,编导刻意安排托马斯韦恩和妻子一死的戏码,使(众所周知的)布鲁斯韦恩的心理创伤又再重现。巧妙的是,这趟编导设定凶手不再是偶尔路过的普通劫匪,而是戴上小丑面具的仇富暴民。所以,是小丑杀死了布鲁斯韦恩父母。这一场戏表示混沌、无序最终引来蝙蝠侠(超我式的强势执法者)的诞生与反扑(补:相信也是本片导演的政治立场)。话说回头,亚瑟与小丑一分为二,正是舆论认为本片不看好之处。在此,论者要不是认为电影把亚瑟面对的问题私人化,就是把一切归咎于精神病,使戏里的街头抗争失去了合理性,沦为失控的、为反而反的可怕暴动。
理性VS非理性?
由此,我们难免落入米歇尔·福柯式的陈套,他在《古典时代疯狂史》里提到有关理性原则的公式,今天好像已是常理:理性为了确立自身的合法性,理性的代理人先把一些异质之物(譬如麻疯汉、疯人等)标签为非理性,然后,把它们排斥到理性话语主宰的社会之外。一句话:理性必须通过排除异己来确定自身;究其底蕴,不过是斯宾诺莎的规定原则:一切规定都是否定罢了。据此,亚瑟的反抗行径变得正当起来。
无论是富翁托马斯韦恩、电视台名嘴莫瑞、亚瑟的前顾主,还是街上的顽童;不论社会的地位高或低,哥谭城的居民是一致地站在理性话语的位置,还补上一点傲慢的态度,把亚瑟——及其母佩妮,乃至所有被关在阿卡汉姆医院里的病患——当成务必排斥的异类。
随着剧情上的情景置换,从日常的街道到艺人公司的化妆间,还有栋笃笑的表演厅,直到后来坐在穆雷节目的戏棚,甚或被象征着万千观众眼球的摄影机盯着,上述一切,接二连三,都是亚瑟被正常人排挤的施暴过程。最终,他被逼到失序的怒火街头上。其时,街道沦为反理性、无秩序的混乱状态,好比亚瑟当刻的处境,形成对照。
这看起来很可笑,以为傅柯闹着玩,但他的情况正如戏里心理辅导员的态度一般。席间,辅导员对亚瑟吐露的心声无动于衷,不是她没有人情味,也不在她没有同情心;而是站在理性话语位置的辅导员,即便她抱持有多善意,也一早未审先判地把亚瑟的话视不作为话,更谈不上聆听了,因为那些是发病的呻吟呢喃。)
结语:轮回或许会继续循环
最后,透过《小丑》一戏,我们学得什么教训?尽管我们不要被戏里的血腥吓倒,也得抵抗把私人问题全盘归咎社会的病态诱惑,但无论如何,电影主人翁小丑之所以诞生,确实为社会中的贫富差距所造成,后者正是葛咸城纷乱现象背后的真相。
但是,结局里描绘的小丑运动,编导没有为它涂脂抹粉,直接将之呈现成制造混沌的暴乱;哪怕小丑的起因涉及贫富不均等结构性的问题,但它业已走样,只会催生更严苛、更超然,并且拥护现存制度的执法力量(蝙蝠侠)。由此,与其将蝙蝠侠与小丑的轮回循环下去,我们应直面问题的真正原因,这悲剧才会喜剧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