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妈落水先救谁入司考,千古难题终于破解了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妈与女友落水先救谁入司考,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这道令广大男生困惑的千古难题,很多网友表示司考不愧是最难的考试,竟然连这种题目都会出现了。
现实中,“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会先救谁”的问题,相信很多男人都遇到过。而且,因为这个问题也曾发生过极端案例,有女友竟因为男友回答“先救母亲”,真的分手了。这的确是个两难选择,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一样,无论先救谁都会让自己陷入“死地”。
于情于理于法,出现母亲女友同处危难的情况,先救谁一般视现场轻重缓急的情况而定,比如离谁近先救谁,谁更危险先救谁,谁容易救先救谁,或者救完一个再救另一个。不考虑具体情况,单单抛出“母亲女友先救谁”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其实,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出题人给答题人设置了一个危险的道德陷阱,人为地把亲情和爱情对立起来,非要让答题人做出“有她没我、有我没她”的选择。恋爱的女人智商和理性都很低,总爱傻傻地拿这个呓语式问题拷问男友。所以,千万别当真,当真就输了。问题是,国家司法考试当真了,把这个漏洞百出的题目摆在了考生面前。
那么,到底母亲女友先救谁入司考是怎么回事?母亲女友先救谁入司考背后又是什么原因呢?随后法律界的相关人士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考题中,“甲在火灾之际,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构成不作为犯罪”,这到底是不是正确选项?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徐松林指出,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在母亲和女友同时处在危难当中,不管选择救谁都不构成犯罪,为此试题中甲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徐松林指出,判定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作为的义务,法律规定对近亲属包括母亲在内有救助义务,但是法律未规定当近亲属和其他的人同时遇到危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救近亲属,因为生命权都是平等的,在两者只能选其一的情况下,不管选择救谁都会造成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不会因为救了女友或者是路人而没有救近亲属就构成不作为的犯罪。那何种情况下会构成不作为犯罪?徐松林举例解释说,如果近亲属遇到了危险,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而不去救助,就成立不作为犯罪。
有一个段子是这么说的:“如果我和你母亲同时落水,你会先救谁?亲爱的。我一只手托起你,一只手拉住母亲,亲爱的!”这种近乎狡黠的问答模式,被网友形象的称呼为“千古难题”,确实,一边是抚我养我的母亲,一边是相亲相爱的妻子,手心手背都是肉,舍弃谁都有违人性,要回答好救谁的问题更是难倒了天下男人,当然,“该救谁”民间戏谑一般都停留在亲情伦理的层面,实际上,也是一个法理上面的问题,“千古难题上司考”看似雷人,实则是法律走下神坛、走入普通百姓生活的有益探索。
国家司法考试一直以来备受公众关注,不仅仅在于考试难度天下第一,还在于法律于普通人而言的“高、大、上”,通过司考也是从事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的一道硬杠杠,法律对普通人而言就是严肃性、威严的代名词,一定程度上讲也导致法律在民众印象中苍白、僵硬的负面印象,而“只要不违法,法律于我无关”的心态在普通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市场。
实质上,“法无外乎情”,法律与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的条条框框无非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生活安全和自由而设立的,当然,“千古难题”的“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也不例外。
这道考题的标准答案告诉大家,你可以先救母亲,你也有先救女友的权利,因为在法律上生命权是平等的,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而唯有在具备能力和条件的情况该救助而不救助的情况,才构成不作为犯罪。实质上,如此命题不仅以鲜活的生活例子考察学子们的法律素养,也间接对社会热点争议问题给予法律解释的一种技巧,当然也是一种独特的法律知识普及方式。用心之良苦,可见一斑!岂能简单解读为“奇葩雷人”、“一部非常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
法律源于生活,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将刻板、严肃的法律条文予以普及、广而告之的最好方式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将实际生活中人尽皆知的“千古难题”搬上司考内容,尽管有从“大堂”到“厨房”的极大跨度,容易让人产生不适感和非议,但主动降低身段、深入生活的法律条文无疑更容易走进百姓的心灵,融入到百姓的一言一行之中。客观上看,法律条文与生活密切结合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法律生命力的不二途径。
其实,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出题人设置了一个危险的道德陷阱,人为地把亲情和爱情对立起来,非要让答题人做出“有她没我、有我没她”的选择。于情于理于法,出现母亲女友同处危难的情况,先救谁一般视现场轻重缓急的情况而定,比如离谁近先救谁,谁更危险先救谁,谁容易救先救谁,或者救完一个再救另一个。不考虑具体情况,单单抛出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总之,“千古难题上司考”是司法考试的一个有益尝试,是法治教育、法治思维的一种进步,更是对民众予以法律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有人非议、质疑实属正常,这何尝不也是法治保护下的一种公民自由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