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二中女教师猥亵学生是怎么回事?金坛二中黄老师照片及个人资料
大家知道国外的孩子比较早熟,小小年纪就长得很高,所以相对中国来说性会比较开放,以至于国外女教师性诱男学生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在中国等华人社会来说却是少之又少,只能说罕见。既然说罕见那就说明是存在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社会也越来越开放,这种事件还是慢慢的开始有了,你瞧,最近江苏常州公布一个三年前女老师诱奸的案子刷新了大家的感观,颠覆了传统的思想。那么,金坛二中女教师猥亵学生是怎么回事?金坛二中黄老师照片及个人资料,大家随着派派网一起去看看吧。
据悉,在江苏省常州金坛二中一名中学英语女教师因为多次和未满14岁的初中生发生性关系,5月31日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猥亵儿童罪名成立,判刑3年。
常州法院案情指出,黄老师(和王同学一样,这个应该是化名的,金坛二中没有这个黄老师和王同学,而是其它的人,新闻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现年年30岁、目前已经离婚的被告黄姓女子原来是金坛区第二中学的英语老师。2013年,这位黄老师在担任初一某班的班主任时。认识了班上的学生王同学。黄老师明知王同学未满14岁,但是却在2014年3月至8月间,黄老师在家里、宾馆等地多次跟王同学发生性关系。
在此之后,王同学的家人从他的新浪微博聊天记录里发现有些不对劲,然后家里人综合这段时间内孩子的成绩下降、甚至夜不归宿等种种现象,让家长感觉到情况有异,于是向学校反映,从中揭发此案。 在常州金坛二中诱奸案发后,黄姓女教师被金坛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起诉。法院5月31号发布判决公告时指出:被告人黄姓女教师明知被害人王同学未满14岁,仍多次与他发生性关系,黄老师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不过鉴于被告自首而且没有前科,酌情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3年。
常州市金坛区某中学女教师与其班上一男学生多次发生性关系,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3年。
据了解,黄老师(女),系金坛区第二中学英语老师,2013年时担任受害人王同学(男,2001年生)所在初一某班的班主任。2014年3月至8月间,在家中、宾馆等地多次与王同学发生性关系。在案发后,黄老师被金坛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起诉至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被害人王某系未满14周岁,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其无前科,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在该起案件中,黄老师30岁左右,离异。
黄老师第一次与王姓学生发生性爱关系,是在辅导该生学习的时候。针对该案,办案法官表示,黄某目无法纪,多次与儿童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黄某其身为人民教师,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违背法律和伦理,多次与未满14周岁的初一学生发生性行为,该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也辜负了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尊重与信任,给被害人幼小的心灵及其家庭带来心理创伤。至于黄某为何没有以强奸罪论处?
该案办案法官介绍,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金坛这起案件中,因此黄老师不构成强奸罪,而以猥亵儿童罪论处。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在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其实现在黄老师已经在监狱服刑都快刑满了,那么为什么宣判是5月31号的事呢?因为那新闻是常州中院将这个案子作为典型案例!还有,黄老师和王同学都是化名,大家在网上找不到真人是谁的,案是旧案,宣判是昨天的事,之所以拿出来说是为了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
其实这是2013年前的案子,大家不要翻旧账了。上面的图片也不是那个老师的照片,照片根本不是本人。原来大家都这么八卦啊?金坛二中的黄老师,这点不用怀疑,金坛的吧友应该清楚我跟你讲,黄老师和王同学就是化名,别问了,网上问不出些东西,何况你这种问法,涉嫌侵犯隐私的。
据说第一次是学生强迫的,女教师补习穿睡衣,已经四十多的老妇女!发生关系已经多次了,而且在三年前就开始了,如果说是胁迫,学生到现在才开口?明显这个男生也是挺愿意这样的。但是这个同学是未成年人所以在法律上来讲是违法的。除非已经成年,不过现在的未成年人都很早熟的,法律也应适应时代的发展才是。
这不经让我们想起前几天还有则新闻报道值得我们反思:
15岁少女树林中产子,不愿告知父亲名字,5月26日下午,嘉兴一个小姑娘要去医院生小孩,结果在去医院的路上就忍不住了,只好直接在路边的树林把孩子生了下来。女孩才15岁,孩子的爸爸是谁,她不肯说。15岁的年纪,自己多还没有长大,就有了一个哇哇直叫的孩子,这两个孩子如何长大?,性教育不是洪水猛兽,如果被遮遮掩掩反而容易引发问题,类似的教训还不够多吗?这不禁让人联想起之前的《小学生性教育读本》,当时因为某些营销号的断章取义,好好的教儿童保护自己、预防可能的性侵害的情节,被解读成了黄色段子,引发了一系列的传播狂欢。
这套叫做《珍爱生命》的读本, 从一年级开始每学期一册, 都是几块钱的价格,循序渐进地介绍了男女的身体构造、性别差异、社会角色等等。
担心这么早开始性教育,会引发孩子早恋或者早期性行为,这是成年人自己杜撰出来的担心。各国学者为了评估早期性教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早已进行了长期的分析研究,现有明确地数据证明,它(性教育)不仅不会引发孩子的性行为,反而会延迟第一次发生性行为的时间。
你现在还批评小学性教育读本“尺度大”吗?对此,小编只想说,男孩未满14岁,就发生多次性行为,是不是也太早了一点?是否性健康知识太淡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