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号开始实施新规,三月,这些新规开始施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题:三月,这些新规开始施行
新华社记者白阳
3月,新的规则开始实施。 11个药品列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版重点治理新污染物名单守护碧水蓝天; 化妆品监管新规加强儿童化妆品等产品的抽样检测……更完善的法治、更安心的保护。
111个药品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新的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新的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增111个药品,涵盖2个新冠治疗药、7个罕见病药、22个儿童药等,大部分为5年内新上市药品。
调整后的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 阿兹菲片、清肺排毒颗粒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多达600多种。
新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生效
2023年版重点治理新污染物名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点,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缺乏现有管理措施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清单明确了14种重点治理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排放限制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海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管控和管理。
加强儿童化妆品等产品抽样检验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负责建立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加强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化建设。
抽样检查应当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和专门化化妆品、新原料化妆品、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化妆品等。
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初步明确产销者“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者属地监管责任,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监督和质量安全员。
在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中,要求生产者建立原料管理、生产关键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安全跟踪。
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新修订的畜牧法自3月1日起实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新修订的畜牧法修订完善了加强畜禽疫病防治,做好畜禽粪便污染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规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禁养区建设畜禽养殖场。
完善信息技术产品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数字和网络出版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汉语拼音、通用语音、规范汉字、现代汉语语态、标点符号和数字用法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需要使用中文方言、繁体字、异体字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
完善以工代赈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了工伤救灾政策的实施范围、受益对象、建设领域和救灾模式,强调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等政策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伤救灾投资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完善了政府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
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
新办法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时效性。 对具有先进性、先导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预备役人员队伍
预备役人员法从3月1日起施行。
该法作为全面规范预备役人员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预备役人员的领导管理体制、身份属性和分类,预备役人员的军衔、选拔补充、教育培训晋升任用、日常管理、征兵、待遇保障、预备役退出、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