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大院,四十年前县委大院记实
那是1983年初,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县委,春节后正式上班。 我被分配到县委宣传部负责社会宣传工作。 我因为部队是军级单位政治部的副职干事,所以不去地方安排职务,是一般干部。 宣传部共有10人,每人分工,不分科室。 常务委员长兼部长为副县级,两名副部长为正科级,一名秘书为副科级,其余六人均为普通干部,干事尚未明确。
当时,县委大院共有一百人左右。 县委有办公室、政研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会,各部室正职为常委,办公室有20人,其他部室10人左右。 另外,县直党委、团县委、县妇联也在县委大院工作,每个单位有五六个人,七八个人。
县委的干部大多是“单恋”。 也就是说,家庭户籍在农村,包括部分常委的家人和孩子在内,没有农业改革。 20世纪80年代,部队工资等级分为23级,地方工资等级分为30级。 我从部队转业时,按照当时的政策,原工资等级为21级,每月工资62元。 我们宣传部的常务委员长,是从西藏阿里地区援藏提拔上来的年轻干部,行政级别为22级,每月工资56元,还没有我的工资高。 当时,城市户口供应商品粮,每人每月29斤,粗粮谷物三七开。 当时,谷物面粉0.18元,优质大米0.23元,普通大米0.16元。
县委所在地原为马牧集,是西汉梁国国王刘武饲养马牧草的地方,解放后成为谷熟县委所在地。 马牧集地处陇海铁路线上,因交通便利,1954年谷熟县与铁路以北15公里的虞城县合并为虞城县,县城位于马牧集,原虞城县千年古城更名为利民镇。
县城大院五六十年代陆续建成,门朝西,面向人民路。 南有两层小木楼房,北有三排平房砖房,每排4栋,每栋6栋,每个部室各占一栋办公室。 县委大院和政府大院一墙之隔,西头留着一个小门,共用一个机关食堂。 从县委政府领导到机关普通干部,都是排队到食堂买饭、蹲在地上吃饭、边吃边谈,没有等级之分。
1984年县委机构改革时,我被宣传部一般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文秘工作。 一位书记、两位副书记曾在办公室服务。 县委任常委主任一人,两名副主任分别负责文秘工作和办案工作,另有五名一般干部。 办公室管理着信访、文件、机要、门卫、司机、通讯员、食堂等工作人员,共有20人左右。
在交通工具上,当时县委只有一辆老旧的吉普车,为县委书记使用公务车,副书记只有书记不用车的时候才能偶尔使用吉普车。 吉普车又旧又经常出故障,有一次带着书记去商丘开会,车轮跑了,差点出了事故。 其他常委每人配备一辆自行车。 县委干部都是自费买自行车。 深入农村的检查和调查研究,几乎都是骑自行车进行的。 经济困难买不到的,只有借别人的自行车。
我从1983年初开始,在县委大院工作生活了将近8年,1990年10月在转地委员会工作。 亲身经历使我感到,那个时期,许多干部长期学习伟人著作,接受伟人思想教育,经常经受政治运动的风风雨雨,党性原则很强。 大多数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要求自我,竞争工作职业,上下团结一心,相互理解支持,密切联系群众,党和集体的干群关系比较融洽和谐。 那个时代是激情燃烧的年月,也是廉洁的时代。
当时,腐败现象普遍不多,歪风邪气少,但也不是在真空中长大的,还存在人人清高、请客送礼、公家占便宜等不良现象。 但由于生活水平低、贪婪所占数据小,礼品大多是比较普通的生活用品。 据我了解,当时也有反舌鼓大队的干部向公社领导送去米面粮食的现象。 我当时为县委书记服务的很多,每到过年过节,有的人会去书记家送鸡鸭猪羊肉、香油花生粉条、几瓶烟的酒。 既有为了调整和提拔工作的,也有为了向上级领导表示节日慰问的。
总之,那个清正廉洁的时代,不是桃源乡,而是光明,仍然存在着个别的消极腐败行为。 但当时这些问题并不是主流,而是个别现象,并没有形成普遍的不良风气。 因此,属于可控范围。 届时,对此问题应及早引起警惕,采取切实措施,严密防控,防患于未然。 只有送礼变物品为现金、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缺德猖獗问题大了,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付出了巨大代价,基本遏制了贪污腐败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