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属于见义勇为,自我价值心理学1:我们什么情况下会见义勇为
很奇妙的事实是,我们通常会很容易因别人的需求而行动,而非因自己的需求来行动。
如果父母总是帮助孩子收拾东西、为他们做饭、熨烫衣服,总像仆人样地服侍他们,那么父母就不会从孩子那里轻易地得到想要得到的帮助。孩子们不会认为他们的父母需要帮助。等孩子们18岁了,期待孩子们更听话就有点晚了。 不用说,期待孩子们自觉地帮助我。 因为在他们看来,过去几年积累的证据表明父母不需要帮助。
但是当我们遇到有人明显需要帮助时,对有用的欲望则会推动着我们行动。
在城市里,人们越来越缺乏责任感去帮助别人; 即使人们死在家里,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消失了; 当人们倒在路上或在公共场所受到攻击时,通常得不到路过的人的帮助。 我们有用的欲望不是独立存在的。 作为欲望网络的一部分,将被他相互竞争的欲望所淹没。 例如,我们对控制的欲望阻止我们说脏话和做危险的事,我们被重视的欲望阻止我们做愚蠢和莽撞的事。
一项调查显示,如果你处于紧急情况,比如在闹市区,获得帮助的最好方式就是成为人们渴望有用的焦点。 你需要从人群中选出一个人,直接告诉他需要帮助。 普通的叫喊很容易被无视,所以没什么反应。 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 萨蒂尼说,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看着那个人,指着他说:“你,是穿着蓝色夹克的老师。 我需要帮助。 请叫救护车。 ”
萨尔蒂尼是在证明我们在帮助他人之前需要有一个“社会的证据”即来自其他人行为的证据,以证明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助,即我们渴望证明我们有用,我们需要这个证据。如果有人躺在人行道上,看到其他行人显得冷漠,不介意的原因:是这个人喝醉了,或者药性发作了,或者只是在做“街头表演”,或者其他这些事情的例子偶尔在媒体上出现,但通常也伴随着对城市居民的普遍冷漠和无情的谴责之声。 实际上,问题通常是因为社会证据不足。 “什么证据表明那个人需要帮助? 另外,什么证据表明我是能帮助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