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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路边社:顶流大瓜#蔡徐坤 C女士打胎#

顶流大瓜#蔡徐坤 C女士打胎#

今天的顶流瓜!

信息量好大……

官方给的身份认证是“蔡徐坤事件知情人”。

而后,今天中午狗仔进行了直播。

到目前为止,网友总结蔡徐坤的瓜总结下来就是:

1.21年5月20日和C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一夜情;

2.C女士意外怀孕并告知蔡徐坤;

3.蔡徐坤要求C女士打胎;

4.蔡徐坤妈妈出面调解商定赔偿事宜,同时还怀疑蔡徐坤被算计找了私家侦探;

5.私家侦探在女生家门口安装针孔摄像头偷窥女生日常,找到女生私人信息和聊天记录,蔡徐坤妈妈对此进行了群分享;

6.有网友爆料补充C女士一开始说要500万,蔡徐坤妈妈最后商定只给50万封口费;

7.有录音证明蔡徐坤妈妈和工作人员协商,让工作人员带C去做人流,给她现金;

8.搜狐娱乐致电蔡徐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未能给予确定回复;

9.蔡徐坤粉丝表示21年5月21日蔡徐坤在河南录跑男,和所传事实不符,一边替偶像澄清、一边希望蔡徐坤能出来回应。

网友有话说

1卧槽,蔡徐坤,平时看着就一个单纯大男孩。。。

2昨天刚开完演唱会,ikun还在高兴,你别闹~

3保不齐是个妈宝男。

4别影响我下期跑男。

5指名道姓哈哈哈哈,,鱼死网破。

6c女士应该学学张碧晨。告诉他干嘛,自己躲起来生下来,然后再告诉他。。

7你……我……你最好给实料,不然我让你知道ikun的厉害!

男子捉奸收2万多补偿被控敲诈勒索

据潇湘晨报报道,因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山东淄博人路某某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并一直在坚持上诉和申诉。

6月25日,路某某的家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近日,他们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决定书认为,原判决、原裁定部分事实不清楚,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潇湘晨报此前多次报道该案进展。根据此前报道,2021年3月28日,30多岁的路某某发现妻子在送孩子上辅导班后,在孩子上课地点下方的酒店内,与另一名陌生男子开房。他设法进入房间内,发现妻子和对方赤身裸体躺在床上。

撞见这一幕后,路某某曾打了对方男子一拳,对方曾提出要“补偿”他,路某某提出6万经济赔偿,对方通过向朋友借钱后,分三次转给他2.5万元。

对方在事发约一个月后报警,路某某在与妻子张某进行离婚诉讼时对方律师出具报案回执后才得知这一情况,他随即前往当地派出所询问,当日即被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判处路某某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6个月,法院在一审判决时称,“被害人虽主观上有赔偿路某某的意思表示,但是被告人路某某要求赔偿的数额6万元远远超出刘某某主观愿意赔偿的金钱数额”,认定路某某构成敲诈勒索。

路某某后提起上诉,认为刘某某事后报警是想帮助张某在离婚官司中处于有利地位。

在2022年3月的二审庭审中,路某某的辩护人北京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给路某某作无罪辩护,认为刘某某并非受到暴力威胁而给钱,而是出于丑事被人知晓的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提交了补充证据,证实刘某某事后曾前往外地,一直纠结报不报警,并在当地拨打了110。

2022年4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原判,驳回上诉。法院认为,刘某某所谓“偷情”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需负赔偿责任的行为范畴,即上诉人索要赔偿的行为不属于合法正当的维权行为。

事后,路某某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2022年12月,淄博中院予以驳回。

路某某再次以原审“事实认定确有错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直到今年6月22日,路某某收到了山东高院的再审决定书。该院认为,原判决、原裁定部分事实不清楚,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决定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网友有话说

1死磕 看把人厉害的 自己干了什么不知道还报警 是没见过让垃圾没放垃圾桶的人啊

2这本来就是补偿,情夫当时偷情的时候可以拒绝补偿。该报案报案,该离婚离婚,想以补偿费了事之后,又反悔,蓄意报复原配丈夫,诬告原配敲诈勒索。法院确实认定事实不清,不合情理,判决偏颇,不公平不公正。

3垃圾判决。

4还是男人对男人最恨呐~主动协商赔偿然后报警,学会了666。。。

北京一律所称不再招聘川大毕业生?

据极目新闻报道,6月25日,北京一律所发布通告称,鉴于四川大学对张姓同学的处理,认为该校毕业生品质难以信服,故该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

当晚,该律所负责人王炳峰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此通告并无就业歧视之嫌,并表示暂时不会改变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决定。有律所向记者表示,此举乃是明显的就业歧视,该律所是知法犯法。对四川大学学生这一单独群体不予招聘,剥夺了四川大学学生和其他学校学生一样享有的平等就业权,破坏了社会公平,突破了律所用工自主权范畴。

通告如下图,你如何看待此事?

网友有话说

1你这要是四百人的律所,蹭热度还能说不是蹭热度。。。结果是个四个人的律所,不说川大,就是所有985大学一起,能有几个人投简历给你啊。

2支持择业者和就业单位自由双向选择啦,这个律所肯定能招聘到很多志同道合的应聘应届生吧。

3人家想蹭一波流量,非得搭理它。

4治学态度不高。。。。这文字水平显然不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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