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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吗,被误读的“生育登记”政策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下发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其中,“取消注册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的修改内容备受关注。 截至1月31日18时,#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2.8亿人。 也有网友支持这一新规,认为这体现了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一律平等对待的态度。 但是,在关注中误读也不少。 例如,有网友认为这样可以“不结婚就能生孩子”。

“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1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有关处室获悉,《办法》中“生育登记”并不是大众认为的“户籍”,生育登记可以在网上登记,主要是宣传大众有哪些权利、义务有关机构应当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及时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叶酸补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婴幼儿护理、儿童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

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生育登记并不是登记户口、办理生育登记,而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有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 《办法》为了保证“未婚怀孕”人群的权益,而不鼓励不结婚生子,在办理生育登记后享受一些妇幼保健服务。

对于“不结婚生子”的现象,上述工作人员认为,生育登记是一项纯管理生育人口的工作,伦理、法律的争论则是另一回事。

非婚生小三,“芳丁们”有权享受生育服务

据《澎湃新闻》评论文章报道,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了注册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结果,一些网友把这种“不结婚就生”看成是鼓励外遇、鼓励私生子,甚至上纲上线,破坏人伦,打击传统家庭概念,促使“一夫多妻” 这个评论指出是误读。

该评论还称,不少网友对“非婚生子女”抱有敌意,将非婚生子女视为婚外恋或“小三”。 而且,这些孩子认为出身不好就“归罪于”,有原罪,不值得受到公平的对待。 这样的脑补是对非婚生子女概念的狭隘、污名化。

非婚生孩子的情况很多,与“小三”不一样。 有的,可能是男女恋人分手了,但因为女人老了,可能已经没有生育的机会了。 我希望你留下孩子。 怀孕后,可能是男朋友死于事故,女性想留下孩子。 女性想要孩子,但可能也有人“不想结婚”。 有些属于婚外恋的范围。

母亲本身处于弱势地位,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而不是用道德批判的眼光逼她们走投无路。 那只会把她们推向深渊,其原因有很多,不能戴上“小三”的污名。

享受生育和生育服务,是妇女的权利,也直接关系到妇女的生育安全。 无论人口政策目的如何,都要保障生育公共服务覆盖“芳丁们”。

取消结婚限制绝不是让“代孕合法”

网友对“取消对注册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的各种想象和争论,可谓五花八门,不可思议。 他甚至说,这表明今后的代孕也将是合法的,为了鼓励生育,连基本的伦理都将被忽视。

极目新闻评论称,生育登记的功能是为所有公民提供可获得权益和服务的合法身份认定,为国家人口统计、公共政策制定提供必要的数据源。 因此,为了使认定更公平、数据更科学,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位,是否结婚不再受某些限制条件的约束,保持中立性和客观性,与《代孕合法》无关

更值得强调的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必须在医疗机构进行,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该法尚未修改,从事或者提供代孕服务谋取商业利益将受法律处罚,但即使代孕人办理了生育登记,其行为仍然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与父母、代孕机构签订的代孕合同也无效,依法适用

社会家庭结构形式多样,有的夫妻子女结构完整,有的单亲家庭、离婚重组家庭,“单人家庭”越来越多。 总之,生育登记不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它本身是为了给孕产妇提供更便利的公共服务,构建生育友好社会,帮助单亲群体,并没有鼓励私生子,破坏家庭。

综合自四川观察、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等

未婚生育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