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儿子家暴舆论有变,吴秀波事件逐渐明晰:男方人设崩塌,女方涉嫌犯罪
随着吴秀波“出轨背信”事件的火爆,网友纷纷搜出近几年娱乐圈渣男的聚集地。 才子薛之谦、家暴女友蒋劲夫、婚外恋n乘陈思诚、好男人破镜重圆文章……但吴秀波的事件尤其精彩,从昨天开始,这个香瓜越来越吃香。
很多鱼李楠
句子
2018年中秋节,女演员陈昱霖曝光了与吴秀波长达7年的地下信息。 我从17岁开始就跟着他了。 其间,吴秀波通过佛学洗脑向她推荐便宜,但她不愿透露吴秀波和张芷溪在拍摄过程中“在一起”的消息。 随后,女子一口气在朋友圈投诉吴秀波,称与陈昱霖分手。
令人意外的是,事情发展到今天,正是桩罗生门事件。
事件发展急转直下:女方被捕
2019年1月18日晚,吴秀波“出轨”事件女主角陈昱霖的父母表示,去年中秋节女方曝光后,吴秀波方面表示将从经济上补偿分手费,并以银行账户被冻结为由支付了小额款项。
2018年11月4日,吴秀波让陈昱霖回国,第二天,女子在机场被公安机关带走。 之后,得知其原因被吴秀波以敲诈勒索嫌疑告发,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引发网友热议。
陈昱霖父母的公开信显示,去年中秋节女方曝光后,吴秀波及其经纪人、律师要求陈昱霖澄清指控不实,并给予经济补偿,双方达成协议后,女方可以出国安心治病。
随后,针对陈昱霖父母发出的公开信,吴秀波律师方面也迅速发表声明,否认公开信内容,并表示将由警方处理。
消息一出,拥有“娱乐圈纪委”称号的王思聪连发三条微博diss吴秀波称:“和这个渣男交往了六七年,在监狱里六七年。” 吴秀波事件一度掀起风口浪尖,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1月19日,吴秀波独占热搜,#王思聪diss吴秀波#、#吴秀波妻子声明#、#吴秀波出处女主逮捕#、#陈昱霖妈妈质疑#等纷纷登上热搜榜前列。
对于此次事件,吴秀波的妻子表示:“之所以选择报案,是因为陈昱霖方面狮子开口,索要巨额款项,为了保护孩子和家人,没能报案。”
由此,吴秀波的妻子似乎承认了吴秀波的外遇以及他们举报的事实,但最终与陈昱霖方面的矛盾之处在于,小三说分手费是吴秀波主动给的,而原付则威胁小三要巨额分手费。 虽然双方的说法目前还不能确定分手费用的相关事实,但吴秀波的外遇似乎已经决定了。
律师的“圈套说”一语成谶
1月19日上午,一位律师表示,自己曾就陈昱霖父母曝光“赔偿、回国面谈”一事接受过陈昱霖的咨询。 那时,陈昱霖建议不要回国,以免落入圈套,一旦敲诈勒索犯罪,一句话也不会上当。
很快就出现了律师咨询细节的微信聊天截图。 聊天内容上,陈昱霖原本打算委托律师,但吴秀波方面不同意,陈昱霖亲自回国签字,有随后的“逮捕”。
当陈昱霖得知女儿被关押后,母亲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吴秀波。 之后,为了女儿的请求,附上了通过女儿的手机发给吴秀波的短信,但没有得到回复,无奈之下暴露了这件事。 希望能尽可能引起公众的关注,让陈昱霖的案件得到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
随后,他向媒体透露了与吴秀波签署协议的照片。 图为:吴秀波与陈昱霖(原名陈梦琳)已于2018年10月8日签署协议,该协议应该是中秋节后两人的“和平分手”协议。
很多网友表示:“如果两人已经签订了协议,为什么要敲诈呢? 这件事的起源,无非是撕破脸,不想吃亏。
19日晚,金星表示:“渣男每年都有,但今年特别多。 北京从来没有爱过西雅图,只是睡过。 20日早上#金星吴秀波#登顶热门”
金星表明了双方网友的立场,“女性也不是很好的货色,但不会进监狱。 即使一起睡了七八年的JN也应该付钱。 即使她有错误,客人也是有罪的。 必须一起抓住,公正地判断是非。 ”
出于去年吴秀波的全面否定; 来今年正宫撑腰; 连陈昱霖父母拿出的各种证据,事实似乎都清楚了。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既然前提是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敲诈勒索罪名是否成立呢? 如果女性被定罪,男性也要负责吗? 吴秀波的婚外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吗?
对此,《影视圈》要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菲律师和实习律师李楠楠给予专业解答。
陈昱霖行为涉嫌敲诈勒索
关于这件事,只对现在公开的信息进行法律分析,不进行道德评价。
根据吴秀波方面发表的律师声明,陈昱霖因涉嫌恐吓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恐吓等方式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介绍,勒索财物价值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构成金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晓波妻子的声明称,陈昱霖之所以被控恐吓罪,是因为“胁迫、胁迫”和“索要巨额财产”两种行为同时存在。 目前,没有任何一方指出陈昱霖勒索和胁迫的具体方式,但根据现有信息推测,陈昱霖恐吓或胁迫,可能意味着揭露或举报吴秀波“见不得人”的一面,使其身败名裂或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上,陈昱霖如果因为被背叛,故意曝光吴秀波,即使内容涉及吴秀波的隐私,也只为吴秀波侵犯隐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能难以被认定为犯罪。
而如果陈昱霖只是因为多年的错误感情和消耗的青春,向吴秀波索要所谓的“分手费”或“青春抚恤金”,那么无论吴秀波是否同意支付这笔费用,陈昱霖的行为都很难被认定为犯罪。
但是,对于给予第三人的“分手费”、“青春抚慰金”等费用,在司法实践中,这些费用可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及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相关规定,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则也可以主张返还第三人交付的财产当然,如果是自愿支付,如果原配给没有表示反对,各方也平安无事。
划重点:
1、若陈昱霖曝光吴秀波“见不得人”的一面,可能因为侵犯吴秀波隐私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难被认定为构成刑事犯罪。
2、若陈昱霖仅仅索要“分手费”,她最终未必会得到这笔钱,并且行为难以被认定为犯罪。
但如果陈昱霖确实向吴秀波或相关人员索要巨额财物,通过曝光、举报等方式进行威胁或威胁,且相关证据确凿、充分,很可能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威胁等方式勒索财物,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案例,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霖的父母表示,在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并不一定有敲诈勒索的看法,也不一定准确,在签订、履行协议的过程中,有敲诈勒索的可能性。
划重点:
1、如果陈昱霖以爆料或举报等方式进行威胁和恐吓,向吴秀波及相关人员索要巨额财物,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2、即便与吴秀波签订了“赔偿协议”,但这个协议订立的过程中,如果存在威胁、恐吓,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但必须承认的是,如果吴秀波和陈昱霖出轨,两人的特殊关系导致陈昱霖在关系破裂后暴露了吴秀波和两人感情的始末,而且吴秀波作为公众人物,隐私权更受限制,隐私权更高
陈昱霖最初曝光相关事宜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吴秀波方面从利益和社会影响等方面与陈昱霖积极沟通,希望在答应给陈昱霖财产补偿的情况下,陈昱霖不再被曝光,消除相关影响即使后来陈昱霖与吴秀波方面就金钱金额进行了协商,提高了吴秀波的补偿金额,陈昱霖的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诈骗勒索也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不过,陈昱霖的母亲和吴秀波律师的声明称,陈昱霖目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必须符合“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条件,这意味着陈昱霖的行为很可能存在目前信息尚未公开的犯罪事实作为观众,只能获得各方当事人选择公开的事实,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会掌握更多目前未公开的信息。
划重点:
1、如果吴秀波此前已主动表示过愿意给付赔偿,即便后来陈昱霖将赔偿金额抬高,是否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还需进一步商榷。
2、根据现有信息,陈昱霖已处于被批捕阶段,很有可能存在公开信息并未披露的犯罪事实。
关于婚内出轨,违反法律了吗? 参见大家此前公布的圈内律动(与张雨绮离婚,吴秀波因涉嫌外遇谈夫妻忠实义务) (第11期)。
不管怎么说,事情的发展至此基本清楚,吴秀波的婚外恋几乎是事实,“渣男”的角色也差不多坐实了。 但道德和法律是两回事,目前女性涉嫌诈骗勒索罪,被认为很可能存在已查明的犯罪事实。 虽然感情上很受伤,但是如果涉嫌违反法律,即使被同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