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螺蛳粉,这碗螺蛳粉有点辣!“爱民螺蛳粉”创始人状告侄子和78家加盟店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最喜欢什么粉?
很多人推荐田螺面
不过,这家家喻户晓的田螺面店
爱民田螺面
出大事了
3月20日,“爱民图形”田螺面商标侵权案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注册商标的创始人和所有者黄爱民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侄子何某、何某的岳母梁某、柳州市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发展的连锁加盟店告上法庭。
侄子偷注册叔叔的商标
黄爱民长期从事田螺面餐饮行业,以本名后两个字为商标,历经20多年辛苦经营的田螺面在柳州家喻户晓,在广西也享有盛誉。 2007年8月28日,该商标公告注册为第4131529号,第43类“餐厅; 酒店; 餐厅类”。
因为店里生意忙,黄爱民2004年把商标注册申请交给侄子何某,对何某说商标将以本人名义办理。 但是,何某谎称不能注册,实际上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商标。 2010年,黄爱民知道后,生气地找了什么理论。 何某知道自己吃亏后,将2011年抢注的商标转让给黄爱民名下。
2人2公司78家加盟店被告
但何某在明知没有商标许可的情况下,与岳母梁某联手创办柳州市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西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展加盟“爱民田螺面”,不仅自己开店,还发展了“爱民田螺面”连锁加盟店。 审判中,78家“爱民田螺面”加盟店成为被告。 这些加盟店分布在柳州、南宁、玉林等多个地级市。
在当天的审判中,所有被告及其代理律师都没有到庭。 唯一加盟店:南宁某酒店在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辩称,黄爱民持有的注册商标是单独由图形组成的商标,其使用的“爱民田螺面”字号为字号,两者有明显区别。
这是原告黄爱民持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去年9月25日,已有12家企业和个人成功将“爱民”字样、图形“爱民”、“爱民”按注册商标国际分类第43类注册商标,“爱民”字样未被某企业或某个人垄断,“爱民”字样为第43号
原告索赔440万元待判决
法庭事实调查环节,原告代理律师指出,被控侵权商标或标识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
一种是与黄爱民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用作门上的招牌、店内的装饰、餐具
二是与黄爱民注册商标“爱民图形”相似的“爱民田螺面”,用作招牌和消费小票。
三是外卖广告、店面招牌、消费小票使用“爱民”和“爱民田螺面”标识。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作为区分饮食服务提供者的商业标识,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黄爱民诉请法院判令:
柳州市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何某岳母梁某及连锁加盟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4131529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索赔总额达440万元其中前4名被告在两家媒体刊登道歉声明,阐明品牌误认的原因,呼吁恢复原告“爱民图形”商标的名誉。
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证据、答辩和法庭进行事实调查、质证后,因该案被告多、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在进一步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
|记者:赖隽群
|通讯员:观柳苏
|部分图片来源:龙城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