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之罪》编剧让人生气!李丰田杀人无证据抓他?太扯淡!
作者:胡建礼
《无证之罪》12集播完了。这部有一个精彩开局的电视剧,从第7集开始水准大幅下降,直到结尾也未见好转,堪称虎头蛇尾。其实该剧制作精良,镜头语言考究,演员表演精彩。差就差在剧本。作为一部犯罪悬疑剧,后半部分剧情错漏百出,完全经不起推敲;人物形象飘忽不定,前后不一,最大败笔是郭羽,最不可思议是李丰田。
《无证之罪》由吕行执导,秦昊、邓家佳、姚橹、代旭、王真儿等联合出演,播出之初受到众多网友好评,前几集也的确精彩,暗黑风格,悬念感十足,人物个性鲜明。但随着剧情的发展,该剧剧本的问题逐渐凸显,情节上的低级漏洞越来越多,人物塑造上也出现了较大问题。如果说面对具备丰富反刑侦能力的骆闻,警方找不到其犯罪证据尚可解释,那么后来对李丰田仍然束手无策,则完全不是对方作案手段太高明没留下证据,而是剧中警察实在太无能。
应该说,姚橹扮演的骆闻是该剧一大亮点。在他以“雪人”身份作案之前,他是警界赫赫有名的法医专家,专业技术能力超强,嫉恶如仇。后来为了寻找杀害妻女的凶手,他性情大变,开始精心策划一系列杀人案件,故意留下“雪人”指纹,逼警察帮他找“雪人”。前警方顶尖专家作案,手段精细高明,现场不留下任何犯罪证据,这一设置具有很强说服力,这也是该剧前半部分精彩之所在。
相比之下,李丰田的犯罪行为,则简单粗暴得多,几乎是明目张胆地杀人越货。演员演得很好,剧中,从李丰田甫一出场,就着力刻画了他的沉默寡言和心狠手辣。此外,从他单挑兵哥一屋子人还能打赢的战斗力来看,他应该身手矫健、练过功夫,所以才敢接催账收账这样难办的活儿。
但是,除此之外,李丰田杀人看不出有精心策划的痕迹,剧中也未交待他具备什么反刑侦能力。按照剧情,他至少杀害了骆闻妻女、金主任、海哥、火哥、骆闻、东子等7人。除了如何杀骆闻妻女是侧面交待之外,李丰田其他几次杀人过程和手法,剧中都有描述。他并未采取什么高明的毁尸灭迹手段,现场应该能留下大量犯罪证据。为啥迟迟没有人报案,直到他杀了骆闻和东子,警察依然说找不到犯罪证据,对他束手无策?
杀金主任,是因为他还不上高利贷,李丰田直接把他关在一辆小面里,连人带车一起烧了。金主任作为一家律所的负责人,因为赌球借高利贷被李丰田追债的事,律所员工几乎都知道。老板突然不见了,居然就像没这事一样,难道全律所员工都不闻不问?这家律所还能正常运转吗?
杀海哥,是因为本来想杀郭羽,被后者设计导致误杀。李丰田是如何把尸体搬到他上班的火葬场去焚化的?不在杀人现场分尸,非等到抓了郭羽之后,当着他的面砍断海哥尸体送进焚尸炉?这一段情节最扯淡!郭羽的人设从此开始完全前后不一,他和李丰田的关系也变得莫名其妙。
杀火哥的情节也很荒唐。堂堂一个黑社会老大,刚拿枪吓走李丰田,就不做任何防备,猴急地放下枪去看李丰田拿回的账本,结果被李丰田趁机返回干掉,保险柜中钱财遭洗劫一空。这么蠢的家伙,是如何当上老大的?而且,李丰田杀了火哥之后,是如何毁尸灭迹的?难道又是把尸体搬回火葬场焚化吗?火哥偌大的屋子里,就没有一个手下吗?
最不合情理的是,以上3人被杀后居然悄无声息,剧中没有交待有被害者的家属报案。难道他们都没有任何亲戚朋友,也没有同事和部下吗?如果说有人报案了,李丰田的作案手段如此简单粗暴,现场难道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吗?要知道,李丰田是在杀了骆闻之后才毁掉自己的指纹。一旦上述三起命案有人报案,只要现场留下一枚指纹,警方手中早有“雪人”的指纹,一比对,不就知道是真正的雪人在作案了吗?
同期播出的《白夜追凶》中,警察会通过大量排查现场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凶手留下的足印指纹、监控嫌疑人手机短信以及任何现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来发现线索,寻找证据乃至破案,这些刑侦手段,为啥到了《无证之罪》中,一遇到李丰田就全部不用了?
更加离谱的是,林队长对严良说警方监控了李丰田半年后没发现任何线索,就撤除监控手段了。他们难道没有监控李丰田的手机和微信纪录吗?郭羽在除掉朱慧如哥哥、把朱慧如睡了之后,给李丰田发了条“合作愉快”的短信。一年之后,郭羽居然还能在微信上和李丰田聊天,让李丰田去杀严良。这两人都是犯罪嫌疑人,如此明目张胆用手机和微信交流,警方一方面称找不到李丰田犯罪证据,一方面对他的手机电话不采取任何监控措施,实在匪夷所思。
《无证之罪》不是无证,而是“无能”,是剧中的警察太无能!那个林队长完全看不出具备一名合格刑警队长的素质和能力,是花瓶般的存在,她的几个手下也个个无脑。严良则显得过于神奇和夸张,除了刚回刑警队时露了一手之外,其余时间破案全靠想象和猜测,而且全猜对了!就是不知道如何去找到证据证明自己的猜测。这样的人物形象,凭什么去征服观众?
真正优秀的犯罪悬疑作品,不仅精彩刺激,悬念丛生,而且环环相扣,严丝合缝,东野圭吾《白夜行》等几部经典小说和希区柯克的经典电影都是如此。《无证之罪》尽管在国产犯罪悬疑剧里还算不错,但离真正的好作品还有非常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