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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为王菲写的《约定》,自己很不喜欢,知道原因后歌迷崩溃了

曾经有人问林夕,如果把自己的词作选进教材,应该选哪一首?林夕认为是《再见二丁目》,但是作为的粉丝可能会觉得诧异,会认为林夕选择这首歌带有自己的感情在里面,就像当年一人选一首代表作参加评选,他选《春光乍泄》一样。

不可否认这两首歌极为经典,但是在林夕几千首的词作里面并不是最好的,最有代表性的,如果要问“林夕的代表范本”,我想很多粉丝都会选《约定》,《约定》虽然不能算得上林夕最顶级的词作,但因为其易于产生共鸣的情感和婉约细腻的写作,可以称得上为林夕代表的经典词作。

《约定》全歌只有222歌字,却勾勒出整个故事,写人、写景,写物,写情,写内心的暗涌,写漫天的黄叶,写对未来的浮想联翩,还有着对前尘往事的回忆追溯……由己及物,焦距从近景的特写到远景的畅想,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全篇没有一个爱字,却字字含情。

《约定》前奏有海浪声、雨声、钟声、钢琴声,几种声音的交融已经能勾勒出一副醉人的画面,紧接着开始回忆,“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从门牌开始“记得”,就如同抓住了恍惚记忆中最清晰的那一个点,随后记忆便从这个点发散铺开。

还记得林夕在和众多年轻人交流自己的创作经验的时候,分享自己了的创作经历时,林夕用了自己很出名的两首作品举例,《富士山下》和《约定》,林夕说,在刚听到《富士山下》的曲子小样的时候,会感觉这首歌的旋律有点老气,但是就是听了不下三十遍,找到这首歌曲的点,给这个曲子创造一个故事。而说由王菲演唱的经典名曲《约定》时,林夕说自己只满意其中的一句歌词,就是“还记得旅馆的门牌”,而其他的词句他都不满意,谈及原因,林夕解释到,《约定》的其他歌词都太飘渺了,反而成了自己不喜欢的原因。

随后剧情逐渐从近景到远景,对于未来的畅想,由叙事转为抒情: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有人说,失恋是上帝送给众生的成人礼,如真要经历却磨人心境,但是不同的心境却可以听出不同的意境,热恋时听《约定》只觉你我一定能相守到两鬓斑白,失恋时字字钝心,想起你曾与我约定白首偕老却未能如约,所以这歌的意思还真不取决于林夕,而是取决于听众吧。

这样一篇几乎要花上万字去写就的亦舒式小说,但是在林夕的笔下,只用了222字而已,不得不感叹,林夕不愧是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