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李易峰最后一次露面 如何看待李易峰此前发声明
9月11日,华鼎奖组委会在澳门宣布,根据《华鼎奖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决定取消演员李易峰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
华鼎奖这一决定,当然是因为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一事。华鼎奖曾设立明确的《华鼎奖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华鼎奖荣誉称号获得者如有涉“台独”“港独”“疆独”“藏独”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因为其他犯罪、违法被依法判处刑罚、行政拘留的行为,都将被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告。此前,女星郑爽被曝出代孕及弃养两个孩子,引发舆论关注,华鼎奖也发声明取消了其荣誉称号,引发网络热议。
虽然大家对于李易峰嫖娼违法,辟谣“打脸”的行为,都是一致谴责,绝不原谅的态度,但对于华鼎奖收回奖项的行为却有一些争议。多数网友赞同其“撤销称号”,因为艺人触犯法律底线,却还拥有“最佳男主角”的称号,只会沦为笑柄,给奖项抹黑;但也有些网友认为,既然奖项当时颁给他,说明其专业和作品是被肯定过的,因为私德问题而撤回,显得很不严肃。而由于华鼎奖曾因为举办资质、含金量和权威性饱受争议,不少网友觉得其只要艺人一出事就跑出来“撤奖”,有“蹭热度”之嫌。
违法失德艺人的奖项是否应该被撤销?答案本应没有任何摇摆。奖项本就是对表现优秀者的鼓励和表彰,得奖者应该成为众人的表率和榜样,而对于明星来说,奖项更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光环加持,那么,好好做人、好好表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应该是艺人获得奖项的必要前提,因为“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是这一行的古训,更是这一行的从业信条,连基本的职业操守都丢了,又有什么道理占着行业奖项的荣誉呢?
奖项的光彩来自观众的肯定,只有被认可才有价值。当一个明星连遵纪守法的底线要求都做不到,因为各种丧失底线、道德败坏的行为而被全网群嘲的时候,任何奖项都无法再粉饰其行为,只会造成“反讽”的效果。无论形式上是否撤销,奖项对其都已经没有意义,人们提起他,也不会想到他曾经得过什么奖,而是他曾经因为什么事被警方查获通报。
有人说,难道一个学生大学时犯了错,就要将他小学时得的奖状都撤销吗?这明显是混淆概念。虽然都是学生,但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心智和价值观都在成长期,而大学生多是成年人,更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小学和大学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也有不同。但多数违法失德艺人都早已是成年人,内心非常清楚,什么是红线,什么是错误,也知道一旦被曝光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李易峰在此前发出的“辟谣”小作文中还硬嘴高呼:在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可见他什么都懂,但就是心怀侥幸,就是要撒谎骗人,这种知法犯法、一错再错的行为,真的配不上任何荣誉和褒奖。
如果违反法律,道德失范的艺人还保留诸如“视帝”“影后”这样的称号,对于其他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的演艺人员是何等的不公平?又会给大众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和荣誉观?撤销奖项,以正视听,至少表达了对劣迹艺人绝不姑息纵容的态度,而在娱乐圈“塌房”不断的当下,这种态度才需要业内去坚决秉持,形成牢固共识。
当然,比起出了事之后再“撤奖”,我们更希望看到奖项在颁发之初,就能够更充分地考量艺德和艺能,不要为了博取关注而讨好“流量”,不要将观众投票变成了粉丝“刷量”,无论是专业奖还是人气奖,都要将艺人的品德和修养放在第一位,让奖项的颁发公平公正,实至名归,颁给配得上,受得起的人,真正树立起业内的“风向标”,引导从业人员在坚守品德的基础上,用心锤炼业务能力,给观众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而不是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吃瓜“谈资”。
华鼎奖这一决定,当然是因为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一事。华鼎奖曾设立明确的《华鼎奖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华鼎奖荣誉称号获得者如有涉“台独”“港独”“疆独”“藏独”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因为其他犯罪、违法被依法判处刑罚、行政拘留的行为,都将被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告。此前,女星郑爽被曝出代孕及弃养两个孩子,引发舆论关注,华鼎奖也发声明取消了其荣誉称号,引发网络热议。
虽然大家对于李易峰嫖娼违法,辟谣“打脸”的行为,都是一致谴责,绝不原谅的态度,但对于华鼎奖收回奖项的行为却有一些争议。多数网友赞同其“撤销称号”,因为艺人触犯法律底线,却还拥有“最佳男主角”的称号,只会沦为笑柄,给奖项抹黑;但也有些网友认为,既然奖项当时颁给他,说明其专业和作品是被肯定过的,因为私德问题而撤回,显得很不严肃。而由于华鼎奖曾因为举办资质、含金量和权威性饱受争议,不少网友觉得其只要艺人一出事就跑出来“撤奖”,有“蹭热度”之嫌。
违法失德艺人的奖项是否应该被撤销?答案本应没有任何摇摆。奖项本就是对表现优秀者的鼓励和表彰,得奖者应该成为众人的表率和榜样,而对于明星来说,奖项更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光环加持,那么,好好做人、好好表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应该是艺人获得奖项的必要前提,因为“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是这一行的古训,更是这一行的从业信条,连基本的职业操守都丢了,又有什么道理占着行业奖项的荣誉呢?
奖项的光彩来自观众的肯定,只有被认可才有价值。当一个明星连遵纪守法的底线要求都做不到,因为各种丧失底线、道德败坏的行为而被全网群嘲的时候,任何奖项都无法再粉饰其行为,只会造成“反讽”的效果。无论形式上是否撤销,奖项对其都已经没有意义,人们提起他,也不会想到他曾经得过什么奖,而是他曾经因为什么事被警方查获通报。
有人说,难道一个学生大学时犯了错,就要将他小学时得的奖状都撤销吗?这明显是混淆概念。虽然都是学生,但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心智和价值观都在成长期,而大学生多是成年人,更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小学和大学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也有不同。但多数违法失德艺人都早已是成年人,内心非常清楚,什么是红线,什么是错误,也知道一旦被曝光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李易峰在此前发出的“辟谣”小作文中还硬嘴高呼:在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可见他什么都懂,但就是心怀侥幸,就是要撒谎骗人,这种知法犯法、一错再错的行为,真的配不上任何荣誉和褒奖。
如果违反法律,道德失范的艺人还保留诸如“视帝”“影后”这样的称号,对于其他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的演艺人员是何等的不公平?又会给大众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和荣誉观?撤销奖项,以正视听,至少表达了对劣迹艺人绝不姑息纵容的态度,而在娱乐圈“塌房”不断的当下,这种态度才需要业内去坚决秉持,形成牢固共识。
当然,比起出了事之后再“撤奖”,我们更希望看到奖项在颁发之初,就能够更充分地考量艺德和艺能,不要为了博取关注而讨好“流量”,不要将观众投票变成了粉丝“刷量”,无论是专业奖还是人气奖,都要将艺人的品德和修养放在第一位,让奖项的颁发公平公正,实至名归,颁给配得上,受得起的人,真正树立起业内的“风向标”,引导从业人员在坚守品德的基础上,用心锤炼业务能力,给观众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而不是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吃瓜“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