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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加码再追讨180万生活费 获批先拿汪小菲42万保释金

  • 大S早前控告前夫汪小菲,要他依照离婚协议支付750万台币(约190万港元)元生活费,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财产。惟汪小菲缴出了165万台(约42万港元)元担保金,获准暂停强制执行。事件最近有新进展,大S另针对新增的200万台币(约51万港元)的子女扶养费、500万台币(约129港元)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700万台币(约180港元)元,即共要讨1,450万台币(约375万港元),并请法院将汪小菲先前提存的165万台币(约42万港元)的担保金先给她,并获台北地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