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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就毁掉?恐怖的选秀合约

得不到就毁掉?恐怖的选秀合约

李玟事件持续发酵。在一个个具体控诉背后,好声音以及选秀类综艺背后,业内人熟知的“潜规则”逐渐浮出水面,高浓度地曝光在大众视野下,“不签约不晋级”、“十年长约”,“导师不过是照本宣科的工具人”........选手原以为自己追逐的是梦想,没想到到手的是一纸枷锁重重的合约。

首届选手徐海星最近披露了当年经纪公司对她放的狠话:“不签约,这辈子就从今天毁了”。十年过去,这样的规则完全没有更改,今年的选手李嘉捷坦言:“想要在节目走得到后面,签合同,十年打底”。


(资料图片)

历届评委对此也是颇有微词,陈奕迅感慨转身或许不是导师决定的,可能是导演决定的;杨坤则坦诚自己第二季、第三季都是在配合表演;而李玟则近乎用一种玉石俱焚的决绝,声讨“低分的学员为何反而有机会争取晋级席位!”

节目之外的艺人,发声更大胆。许久不露面的歌手海明威在社交平台放话:“最黑就是两姐妹,一个制片人一个导师,不签约别想晋级”。虽然没有点名,但不少网友表示知道海明威是说那英两姐妹。尽管海明威的言论被下架,但那英却在当天退出了一场音乐节。

老牌天后甄妮,更出面点名那英、那辛等是资本商。还说道:只要是死党,酬劳随便给。

在娱乐圈混迹几十年的甄妮,自然深知资本的力量。《中国某声音》在天眼查上关联公司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播出后,灿星文化总裁田明与华人文化等共同创立了梦响强音,从事音乐IP运营及艺人经纪。

实际上,表面上公开、公平的选秀节目,本质却是为经纪公司筛选旗下艺人。“不签约不晋级”、“十年长约”的情况,本已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

围绕着合约的争议,从来都没断过。

签约才能晋级是否合理?

制作方举办一场选秀综艺的成本极高,据公开资料,《中国某声音》仅第一季的投资就高达1亿。在高昂的费用面前,任何选手的梦想和眼泪都是苍白的,追求收益,是投资制作者们逐利的天性使然,“励志”不过是其披着的外衣。

在资本的眼里,李玟学员李嘉捷爆出的“50万的转座费”都是开味小菜,节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不签约不晋级”的规则,签下一个个选手,为公司“造血”。

这样的惯例可以追溯到选秀综艺鼻祖《超级女声》,节目收官后,包括冠军李宇春在内的一沓歌手签约天娱。唯独没有张靓颖,在当年引发了不小的业内动荡。张甚至还成为后来选秀节目组引以为戒的案例。

花大价钱的主办方,目的本是为自家公司挖掘艺人,从成本的角度考量也无可厚非。如果选手成名后就另觅新欢,岂非“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对于不签约的艺人,公司多会发冷板凳,如《中国某声音》梁博获得首届冠军后,因没有正式签约“梦想强音”,只参加了一场巡演便销声匿迹。

而对于解约的艺人,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是“得不到就毁掉”。乐华娱乐创始人杜华就公开发表过自己的观点:希望建立产业联盟,呼吁对解约艺人进行全面封杀。

选秀艺人和经纪公司的解约史,也的确是一部血泪史。

张杰在获得2004年《我型我秀》冠军后签约上腾娱乐,快男比赛之后又有意签约天娱传媒,但原经纪公司索要解约费100万,张杰无奈通过粉丝众筹解约。

周笔畅解约费高达500万,尚雯婕尽管表示“一分钱不想给”,但历经雪藏、官司后,还是以700万的高价解约。

“团综”兴起后,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从竞争变为合作,各公司选派艺人参加比赛,最后成团。艺人来自不同的经纪公司,协调成本极高,主办方更要设定晋级必须签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后期成团演出顺利。在实践中,如果各方签约并履约顺利,的确达能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如“火箭少女101”成团,就是艺人、公司共赢的结果。

艺人配合主办方是否合理?

在选秀节目中,评委是主心骨吗?或许,不然。

在《中国某声音》的舞台上,“因音乐才华而转身,和因顾全大局而转身”是每个导师都要面临的选择题。在“不签约不晋级”的规则下,主办方为保证目标选手晋级,自然要和导师达成某种默契。只是在今年的《中国某声音》上,这种默契翻车了。

李玟声泪俱下的控诉,更是将“艺人默契配合主办方表演”的潜规则,踩的稀碎。

除了李玟,还有一些艺人对没底线的配合节目做出抗争。2017年,薛之谦在《明日之子》现场爆料:“节目组说不让赫兹输得太难看,所以让我投赫兹一票,结果就因为这一票赫兹晋级了,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让任何选手离开,那我辞去星推官的职务”。

在初代选秀如《超女》中,评委的阵容很混搭,既有多年藏身幕后的音乐制作人,还有电台主持人。不少评委都是通过节目才被观众熟知,如柯以敏、黑楠等,因此她们评价选手时很大胆,几乎没有包袱。

如今的选秀综艺,都是重金邀请一线艺人坐镇评委。据报道,早在2013年,章子怡担任《中国最强音》导师的出场费便有1200万元。在高昂的薪酬面前,主办方和艺人评委之间,不过就是加强版的雇佣关系。

“拿人手软”,大部分艺人会选择顾全大局,这当然也是一种职业修养,不需要过多指摘。李诞就在《吐槽大会》里说过,其实选秀比赛的评委不需要实力,只需要演技。对于评委而言,把内定好的选手自然选上去,就是最终的目标。

但随着选秀节目在“花钱买位”、“苛待艺人”等负面新闻中变得“面目可憎”,也让人思考长期以来艺人收钱办事,在节目上完全配合主办方是否合理。

李玟让人共情,就是因为她的控诉呈现出了“真实的力量”,大家最不希望镜头前坐着的,都是照本宣科的工具人。

签约十年是否合理?

在选秀圈,最不缺的就是选手对签约年限过长的控诉。

2012年,徐海星没有和《中国某声音》签约,她直言:“一签9年,那时候我就三十多岁了。我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空间,更自由一些”。在《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李素萍(金池)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也印证了这一期限。

这个时间,让业内艺人都看不惯。在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中,何炅感慨:“一口气签下100个小鲜肉,一签十年,捧其中一个当明星,雪藏剩下99个,逼着他们解约,赚解约费”。

对于经纪公司来说,培养一个艺人的前期成本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为了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收益最大化,公司往往选择集体签约,以极低的成本囤“潜力股”,并重点培养人气更高、实力更强的选手。如乐华就几乎将全部资源给了王一博。

对于选秀艺人而言,他们在事业初期没有议价权,为获得节目晋升只能签订这份“卖身契”,等选秀的镁光谢幕,却发现才是噩梦的开始。2014年参加《中国某声音》的陈冰,即使获得那英组亚军,也工作寥寥,被公司困了9年。

吴莫愁虽然人气不低、演出也不少,但公司却对她的事业毫无规划,在各大商演中频频让她唱那首《Price Tag》。在无限的循环中,她对音乐的热情一度被完全消耗,最终在2019年退掉了全部工作,直到2021年才逐步复出。

契约精神是双向的。公司为了确保一两个头部艺人长期留在公司,将同批签约的人集体用十年期限锁死,且无法全部兑现合约中的职业规划。员工却要遵守时间进行漫长的履约,离开还需赔付高额违约金,这样情景着实残酷。

“合规不合理”的超长合约,着实应该受到行业的管制。庆幸的是,如今已经有选秀节目在做出有益的尝试。

2018年,腾讯视频举办的《创造101》播出,该节目召集了101位选手,通过训练、考核,最终选出杨超越等11位选手组成偶像团体“火箭少女101”出道,并和哇唧唧哇签约两年,为观众带来了《卡路里》等神曲。

同样是2018年的真人秀《偶像练习生》,陈立农、范丞丞等人在收官后组成男团“百分九”,相比火箭少女101,他们限定的时间更短,只有18个月,但依旧获得了极高的声量,入围了全球华人歌曲排行榜年度最受欢迎乐队及组合奖等荣誉。

在不长不短的时间里,选手们合力给观众带来了许多美好的回忆,选手本人从练习生过渡到成熟艺人,事业上新高,公司也赚的盆满钵满,实现了共赢。

如今两大团体均已解散3年,但丝毫不影响它们分别是国内知名度最高的限定选秀女团和男团,艺人也依旧在吃组合的红利,被粉丝怀念,可谓有始有终。而和天娱、灿星等公司签订长约的许多艺人,则在漫长的合约里泯为众人,人生的高光时刻永远停留在了选秀舞台。

资本可以永不眠,少年却一去不复返。伴随最近综艺合约纠纷的风波,是时候出台人性化的行规,在保障公司利润的同时,也让追梦者们唯一的“十年”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