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企减负 发放补贴 鼓励创业
本报长沙8月10日电 (记者申智林)记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就业优先战略,出台18条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
18条措施重点聚焦支持企业扩大就业容量、保障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帮扶和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等方面。
通知明确,湖南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挥金融助力稳岗扩岗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为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铺平道路,充分用好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
与此同时,湖南延续或细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岗位补贴等措施,助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通知提出,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乡镇卫生院引进大学生乡村医生并签订劳动合同;辖区面积较大、社情复杂、管理服务工作任务重的社区,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员额;鼓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3年湖南省属国有企业接收毕业生人数要稳定在4700人以上。湖南还将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安排特岗教师计划900人、“三支一扶”计划600人、大学生征兵计划8000人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000人以上。
此外,通知还明确湖南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统筹兼顾做好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残疾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农民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