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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成活,最伟大的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

今年的奥斯卡落下帷幕了,各项大奖也都名花有主了,不过一座小金人永远都不是评判一部电影好坏,一个影人优劣的终极标准,不管它是代表了学院派也好,还是代表了大众口味也好,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自己心中的最佳。

今年,除了最佳影片之外,影帝的争夺也异常激烈。

新生代“小甜茶”蒂莫西·柴勒梅德,《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里面俊美的外型和细腻动情的演出征服了观众。

中生代丹尼尔·卡卢亚,虽然他在大屏幕上还是个新人,但是在戏剧舞台上经验丰富,他在《逃出绝命镇》中发挥稳定,演绎出一部另外惊悚片。

剩下三个提名属于老戏骨,丹泽尔·华盛顿,是目前好莱坞身价最高的黑人影星,地位也只有威尔·史密斯能与他分庭抗礼。

加里·奥德曼,荧幕上形象百变,被人称为“好莱坞的变色龙”,《至暗时刻》里整容般的演技,让影帝称号实至名归。

不过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另一位提名影帝的大师级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

这是一个相当文艺的角色,与其说是一位裁缝,不如说他是一位艺术家,有着对服装最精致、最挑剔的要求。

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人物,表面上他温柔绅士,风度翩翩。

可内心深处,他却是脆弱不堪、极度缺乏安全感,这让他的性格中又有着暴戾乖张的一面。

在身处贵族阶层,于是在爱情里,他更是任性蛮横,要占据绝对主导,掌控着一切规则。

丹尼尔·戴-刘易斯对这个稍微有点神经质的人物的塑造,精致到了骨子里,可谓“不疯魔,不成活”。

回头看刘易斯从影的四十几年中,他只出演了20几部作品,不高产,但质量相当高,豆瓣评分几乎都能达到7.5分。

他对剧本相当挑剔,曾经拒绝了不少能够让他大红大紫、大富大贵的角色,比如《指环王》、《超人》,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道路,稍微有些文艺,稍微有些清高,但对接下的每一个角色都不含糊,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他被时代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演员之一”。

让他捧得第一座小金人的作品是《我的左脚》。这部电影的主角是爱尔兰天才作家兼画家克里斯蒂·布朗,他天生残疾,只有左脚能灵活如常人。

为了投入角色,他在疗养院中观察了两个月脑瘫患者,模仿他们的行动与表情,并且在拍摄期间坚持只用左脚,坐上了轮椅就不肯下来,“这真是个戏疯子”成为工作人员的口头禅,如此敬业,让他在那一年声名鹊起。

《血色将至》里面的那位石油大亨让他有一次拿下了奥斯卡影帝,这是一位精明到冷血,为人深不可测的角色。

刘易斯对角色“不疯魔,不成活”的例子还有很多,在1992年《最后的莫西干人》里,他学会了剥兔子皮、造独木舟,以及一切他在戏里用得上、用不上的求生技巧。

为了演《因父之名》,他和囚犯一起去吃牢饭、睡牢房。

他在《纽约黑帮》里饰演令人闻风丧胆的“屠夫”比尔,差点同剧组的小演员吓走,因为小演员的妈妈坚持认为:这个屠夫太真实、太可怕了!逼得工作人员又寄去一张《纯真年代》的碟,看到戴·刘易斯还有“白马王子”的一面,她才同意让宝贝儿子进组,与他饰演父子。

与荧幕中或绅士或野蛮或张扬跋扈的角色相比,刘易斯的私生活却低调到让人不见踪迹,他躲避着闪光灯的追捕,与妻子隐居山林,他低调、踏实的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