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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浮桥案审判长疑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正文摘要:

有人曝出了一个大瓜:私造浮桥18人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孙某长,竟然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举报者叫丁永恒,之所以他能发现孙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这件事,是因为他的女儿。丁永恒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经过一段时间摸排,他终于查明了真相,原来这个孙某是冒名顶替的另一个人上的大学!于是,丁永恒再次申诉:“他的判决有问题,他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私搭浮桥案审判长疑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这两天,私搭浮桥18人被判刑的文章铺天盖地霸占头条热榜,当事人黄德义家里除小孩身上没什么问题,其他人都因为私搭浮桥而被判刑,全家的生活都因为这件事被毁掉了!

修路建桥本来应该是造福村民和子孙后代的好事,没想到闹成了今天这种局面。有村民说:过路的村民和外地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过桥费用,一元到十元不等,并没有硬性规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都不用给钱的。

可是,浮桥被拆了以后,当地村民很不满意,现在想去河对岸确实要多绕行70多公里。如果真如当事人和村民说的那样,那这个浮桥绝对是功而不是过!

这座浮山的功过是非,还得多听听当地老百姓的心声,而不是简单的一拆了之,一判了之!

私建浮桥全家被判刑”一事,一直霸占头条热搜榜,各大媒体争先恐后的报道,因为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件事不公平,别人是做好事,就算你不让人家建桥收费,也不至于把人家全家都判刑吧?

事情闹得太大了,结果今天竟然又牵扯出了一起案中案!有人曝出了一个大瓜:私造浮桥18人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孙某长,竟然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这是走了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啊!

举报者叫丁永恒,之所以他能发现孙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这件事,是因为他的女儿。起因是,8年前,丁永恒女儿因为寻衅滋事,被判刑7年,他觉得这个案子判罚不公,里面应该有问题:“我认为这个案子判决有问题,我和律师已向吉林高法申诉,吉林高法已召开案件问询会。我在不断申诉过程中,被人告知该案的审判长孙某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遂开始走访了解。”

于是丁永恒在申诉的过程中,去孙某的村子寻找线索,终于证实了这个问题,这个孙某根本不姓孙,他原名叫曹某某,在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号“曹六哥”。可是,他为何却改名叫孙某?丁永恒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经过一段时间摸排,他终于查明了真相,原来这个孙某是冒名顶替的另一个人上的大学!当时,他已经任职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于是,丁永恒多次去实名举报孙某,在第十九届人大常委第三次会议上,终于才免去了孙某审判长的职务,之后纪委也介入了这件事,但没有开除他的党籍,给了他一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丁永恒不服,他冒名顶替别人大学,这就说明他是个有问题的人,让一个有问题的人去审判案子,那案子怎么可能会公平?并且最终只是给了他一个严重警告处分,这也太不公平了。于是,丁永恒再次申诉:“他的判决有问题,他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对于这件事,孙某本人出面回应:丁永恒女儿的案子是件打黑除恶的案子,不是我一个人能做决定的,是需要层层把关,层层汇报的。虽然我高考确实改名了,但那是我自己考出来的,目前我已经受到了惩罚,被免职了,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希望他别再揪着这件事不放了!

针对突如其来的冒名顶替案,有网友说:冒名顶替只是党内警告吗?本身他就不是这个人,必须一撸到底,抓起来严办才能给人民一个交代,一个假法官难怪审判不合理!

也有人说:看完之后百思不得其解,本来不是应该别人考上了,他顶替别人的名字去上大学吗?怎么变成他自己考上了大学,却借用他人的名字去上?自己能考上?何须借用?

有人道出了真相:当年,有很多考生因为服从志愿调剂被录取到了自己不喜欢的学校和专业,所以拒绝入学,想复读一年,而很多大学是不允许考生拒绝入学的,反悔的考生第二年不得参加高考!还有一些学校只招收应届生,于是个别家长就伪造了孩子身份,让别的孩子顶替自家孩子进入录取学校上学!

有网友晒出了刑法第280条,冒名顶替上大学跟改姓改名参加高考上大学是两码事。如果是冒名顶替上的大学,就必须判刑入狱,还原名孙某一个交代,还要赔偿原孙某本人的各种损失。除外还要追查真相,是谁让曹某去顶替孙某的,这个人一定是当地教育局或者领导干部,都要查清楚,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正如网友所说:冒名顶替他人读大学的人居然当了审判长,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是冒他人的名字参加高考的,虽然他说分数是他自己考出来的,但肯定有投机取巧的情况存在,应该是享受了他自己原本不能享受的待遇。换言之,如果他以自己的名字参加高考,要么不允许,要么就是有某种限制。

再回到私搭浮桥这起案件,不管审判长是冒名的还是顶替的,都应该尊重事实和百姓意愿,决不能简单化执法,更不能一罚了之,执法过程中,应该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多为群众办好实事,落实为民服务理念,解决好群众出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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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审判长是个冒牌货,身份造假本名曹国军,用假身份入党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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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真的都不敢这么写,就在大家热议私搭浮桥18人被判有罪是否妥当的时候,该案的审判长老底被人揭露出来了,居然是个“冒牌货”,判决书上写的是审判长孙利,但该审判长真实姓名为曹国军,是个冒名顶替的人。

据悉在1987年曹国军也就是现在的审判长孙利,得知内蒙古突泉县高考分数低,于是曹国军以孙某没有读高中的弟弟孙利名字报名参加高考,从而被呼伦贝尔盟人民警察学校录取。

1989年7月曹国军以“孙利”的名字被分配到洮南市东方红造纸厂保卫科,1992年6月到洮南市法院工作,1994年3月成为法官。

在2022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调查结果,孙利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到底是冒名顶替的罪过大,还是私搭浮桥的罪过大呢,私搭浮桥可是被该审判长一下判了18个人啊,还有现在的审判长用名还是孙利,不敢叫回自己本名曹国军,纪委查证处罚以后也还叫假名字,这当真符合组织用人程序吗?

现在把问题丢给洮南法院,丢给审判长孙利,请孙利证明你是不是曹国军,证明你就是孙利,你如何来证明呢?

法官审判长居然是个“冒牌货”,如果法官是假的,那么他判的案子到底作不作数呢,法律、法庭、法官要做到的是司法公正,那么一个冒名顶替的法官的判决能够让人信服吗,因为他就不是孙利,他是曹国军,案子是孙利判的,不是曹国军判的。

网上一直开玩笑说罗翔老师使使劲能把法院敲锤的给送进去,结果太过偶然性了,昨天罗翔老师才发表完对此案的意见,今天冒名顶替法官的事情就被人揭露了出来,这难道不是天意吗?

该审判长到底算不算冒名顶替呢,成绩是他考的,但是考试的机会根本就不属于他,弄虚作假的成绩是否真实有效呢,这要放在过去的科考,那可是杀头的罪过,甚至要株连族人的,这个应该怎么算呢,最起码此人不诚实是真的,法院用不诚实的人当法官,离谱离大谱了。

不管什么年代,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事情一个人做不成,尤其是关于考学的,他的名额户籍实名审核都是怎么过的,还有呢就是他用的是孙利的身份,那么他户籍地的曹国军是怎么处理的,还有真正的孙利现在用的是谁的身份,这如果要倒查恐怕涉案的单位和人员不在少数。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现在的法官孙利(曹国军)是保留了党籍的,他党籍的名字是孙利,所以他首先欺骗的就是组织,欺骗的中国共产党,既然纪委已经查实了他是虚假的身份,那么为何还保留了他的党籍,

加入共产党要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我用红字标注的这四个大字,对党忠诚,现在就是他不管是叫孙利还是叫曹国军就违背了入党宣誓,他对党不忠诚,他欺骗了党,那么就不该保留他的党籍,这没什么可说的吧。

现在有人实名举报这个冒名顶替的法官判了冤假错案,说孙利判的一起案件中,使用一群老太太跳广场舞的视频,作为举报人残疾女儿打仗的证据,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枉法判决(又是寻衅滋事罪),致使举报人女儿蒙冤入狱长达7年。

现在举报人希望彻查假法官孙利,并复查启动再审程序对举报人残疾女儿丁茜的冤假错案,还有另一起也是实名举报孙利的就是搭建浮桥的这个,现在热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