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米克《疯子》:捍卫好奇
有时候,当我读一名我喜欢的作者,我会情不自禁地去想象这位作者如果从事其他艺术类创作,能够带来什么样的作品。查尔斯·西米克就是这样一位作者。我不知道西米克除了诗歌、散文以及翻译之外还有没有从事过其他类型的创作,但是我想如果他去当一名摄影师,一定会干得很出色。
(资料图片)在过去的阅读经验里,我往往更偏爱用母语进行创作的作者(当然,有的作者不止有一种母语)。我甚至曾经固执地认为,母语是最适合进行诗歌创作的语言,因为它和作者的身体连接得更紧密。这就是为什么像米沃什这样精通数种语言的文学大师还一直坚持用波兰语创作诗歌的原因。但通过对西米克的阅读,使我修正了一些过去对用非母语进行诗歌创作的偏见。或许是因为西米克的童年是在饱受战火蹂躏的南斯拉夫度过的,加上他十六岁就随家人搬到美国,这可能使得他的母语(南斯拉夫语)和他并没有建立起足够亲密的关系,但这种来自记忆深处的不完整和疏离感反而使西米克在用英语进行创作时获得了极强的辨识度。
捕获生活瞬间的高手
当我阅读西米克的诗集《疯子》的时候,脑海里总是出现摄影师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以及他的名作《美国人》(The Americans)。对二十世纪摄影史有所了解的朋友都不会对罗伯特·弗兰克与他的《美国人》感到陌生。在这本影集中,美国的气质在一个“异乡人”(注:弗兰克是一名出生于瑞士的犹太人)眼里是疏离而又忧伤的。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弗兰克作为一名既局内又局外的“异乡人”对美国的态度是含混的,但他又是充满好奇的。如果没有足够的好奇心,弗兰克也不会租辆老爷车,花了两年的时间,穿越四十八个州,去探索他心目中的美国,一个传说中的乌托邦。虽然《疯子》这本诗集不像弗兰克的《美国人》有着题材的局限性,但作品里共有的忧伤和好奇使它们在精神气质上十分接近。他们都不仅是捕获生活瞬间的高手,同时还能在作品中保持足够的“内视”,并用这种“内视”保持对人的生命处境和感受力的不断追问和反思。
先看这首《这小镇不错》:
一条小河,一座桥,
之后,是一排白色的房屋
有修剪整齐的草坪,
一条肥胖的罗圈腿的狗
从路边慢吞吞走来,
嘴里叼着一张报纸。
这首诗虽然篇幅较短,但整个节奏却是缓慢的。它的诗意体现在,“一条肥胖的罗圈腿的狗”的“嘴里叼着一张报纸”。我们知道,“肥胖的罗圈腿的狗”应该更像是家狗而非野狗,它叼着一张报纸,这显然不是源于饥饿,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无意识行为。这种无意识的行为使得这个意象充满了喜剧感。尤其是配上这首诗的题目《这小镇不错》,更有一种恶作剧的味道。
相较于《这小镇不错》的暖色调,下面这首《死刑》在气质上,就显得更忧伤也更冰冷:
这是最早的日出
也是最安静的。
鸟儿们,出于自身的原因,
在树上保持缄默,
树叶自始至终
都不动声色,
只有高处的树枝上
少数几片叶子
被洒上新鲜的血迹。
和《这小镇不错》一样,这首诗选取的意象也是相对安静的,但不同的是,《这小镇不错》的安静更舒缓,而《死刑》则显得紧张很多。在这首诗里,诗人并没有着力去描绘“死刑”的场景,而是通过对周围环境的描写,塑造了一个充满了肃杀之气的氛围。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只有高处的树枝上/少数几片叶子/被洒上新鲜的血液”这样看似不符合常规的意象,使这种肃杀的氛围自身又充满超验性。这种超验性让这并未被描绘的“死刑”充满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又是非常精确而非空泛的。
为好奇心进行辩护
如果说《这小镇不错》的好奇心更多来自作者本人的观察,那《疯子》这首诗的好奇心则来自想象力本身:
同一片雪花
从灰色的天空飘落,
整个下午,
不断地
落了又落
从地上爬起来
再落下,
但此时更神神秘秘,
更小心翼翼
因为夜正溜达过去
看看是怎么回事。
这首诗的题目叫《疯子》,笔者姑且以为这是一首诗人用“疯子”的视角完成的一首诗。通常来讲,疯子对正常人来说更像是作为理性对立面的“他者”,是对于自身主体性的客观参照物。“疯子”视野中的“雪花飘落”带有超验色彩,它自身的运动是神秘的。而这种神秘自身也是有客观参照物的,就是“夜”。西米克将“夜”拟人化,赋予其好奇心。在世俗的伦理中,“好奇心”很容易被污名化,历史上的先哲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其所处时代因“好奇心”而受到责难。在这首诗里,虽然诗人没有刻意赋予“疯子”以伦理,却在一个超验的世界里,用“疯子”的视角,在捍卫想象力的自主性的同时,为“好奇心”进行了一次“诗的辩护”。
作家赵松曾评价露易丝·格丽克的作品说,“她诗中的那些画面和场景,就像用高速摄像机录下的画面重新剪辑生成的,它们缓慢,异常清晰,也是了无声息的,即使里面的人物会发声也不会改变这本质意义上的无声状态。”同样的话,也许也可以用来形容西米克的诗。在西米克所营造出的一个个具有超验性质的世界里,即使里面的人物或事物是有声音或动作的,但是营造出来的氛围则是无声的。也就是说,西米克如果去拍电影的话,他应该会选择默片这样一种表现形式。像这首《词典》就是一首典型的在无声的氛围中发声的诗:
或许在某处有一个词
可描述今天早上的世界,
一个词,讲清晨之光
乐于把黑暗
驱赶出商店橱窗和走廊。
另一个词,讲光逗留于
一副金丝边眼镜,某人
昨晚将它丢弃在人行道上
摇摇晃晃着摸索而去
自言自语,或突然唱起歌来。
诗中的一系列事件发生在一部词典的内部。“词典”这个意象是安静的,但经过诗人的处理,词典里的“词”活了起来。而当这些“词”被拟人化之后,那些原本寻常的事物,像“光逗留于一副金丝边眼镜”等,都被这些“词”给激活了。这就是西米克诗歌的魅力所在,他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通过激活一个意象,来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
仅凭《疯子》这一本诗集,西米克就可以被视为“诗人中的诗人”。表面上看,西米克的诗来自现实世界对于超验世界的见证。但他又不止于此,他还能从超验世界中一次又一次地返回现实世界,并自如地在这两个世界之间腾挪、飞翔。但与史蒂文斯这样致力于通过想象力来创造一个新世界的前辈诗人不同的是,西米克更倾向于利用自己的想象力来挖掘或反映现实世界中“镜像”的一面。也就是说,在西米克这里,想象力并不仅仅是一块飞毯,同时还可以是一把挖掘的铁铲。
□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