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关于孙传庭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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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传庭(1593~1643年),字伯雅,号白谷,代州振武卫(今山西代县)人,明朝末年大臣。
2、孙传庭于二十七岁中进士,历任永城知县、商丘知县、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司郎中,因不满魏忠贤专权而弃官归乡,赋闲近十年之久。
3、崇祯八年(1635年)还京任职,历任吏部验封司郎中、顺天府丞,崇祯九年(1636年)调任陕西巡抚,与洪承畴一起镇压农民起义,擒获“闯王”高迎祥,消灭十五股义军,稳定了陕西的局面。
4、崇祯十一年(1638年)因清兵入塞,赴京勤王,在卢象升战死后代其总督各镇援兵,翌年升任保定总督,不久以失聪为由请求辞职,遭到崇祯帝怀疑而下狱。
5、崇祯十五年(1642年)获释,任陕西三边总督,在崇祯帝催促下出潼关进剿李自成,在郏县之战中败退陕西。
6、崇祯十六年(1643年)加督师、兵部尚书衔,再次出关进剿李自成,在汝州之战中溃败,不久后阵亡于潼关,享年五十一岁。
7、孙传庭死后仅五个月,明朝就被李自成推翻,因此《明史》有“传庭死而明亡矣”之说。
8、清乾隆朝赠谥“忠靖”。
9、有《白谷集》《鉴劳录》《省罪录》等作品传世,后人辑为《孙忠靖公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