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岗双责中总经理、党委书记、矿长是一人吗
煤矿一岗双责中总经理、党委书记、矿长不一定是一个人,特别是大型的煤矿一般情况都是分开的。
矿长“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州县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审定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各级下属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本矿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
3、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8、审定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制定安全培训、学习计划并督促落实。
9、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