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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认为明朝实质上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明朝是君主立宪国家?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君主立宪制的核心,在于“宪”字。“宪”,表层意思指成文或不成文宪法,在更深层次则代表着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纲领。君主立宪政体之下,虽有君主,但君主的权力并不是无限大,而是要受到“宪”的约束。“宪”又从何来?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可推导出,“宪”便是公意,具有鲜明的民主色彩。同时,“宪”的一项原则便是:权力与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相配。

无论是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还是德意志第二帝国式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宪”都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虽然二元制君主立宪之下,王权会凌驾于代议机构之上。

在大体了解君主立宪的内在之后,再来对照明朝会发现,它那一项都不符合。无论如何去附会,明朝怎么看都是一个纯粹而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

明朝皇帝的权力来源是什么?从称号中便可以得知:皇帝既然是天子,则其权力来源乃是抽象的“天”,拥有一定的君权神授色彩。既然皇权来源于“天”,则世俗的任何其他权力都无法制约皇权,或者说,世俗的其他权力都是皇权所衍生出的。既然如此,所谓的“民意”也绝难限制君权,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宪”。

再者,明朝是否有宪法?很遗憾,也没有。明朝最为完备的《大明律》,不过是一种适用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文件,而非宪法性文件,说白了,如果要和现代法律体系做对比,《大明律》充其量只算是一部多个部门法混编在一起的“大部门法”。既然连成文宪法典,或者宪法性文件都没有,何来“立宪”之说?

明朝不仅不是君主立宪政体,反而是一种极度专制的政体。朱元璋废除了能够对君主实现一定程度制约的宰相职位,这也标志着明朝彻底将君权和相权集中于皇帝身上,皇帝完全把控了行政权力。虽然后来设立了内阁,但内阁本质上不过是皇权的延伸,内阁的权力完全来自于君主的授权,其本身没有任何权力,乃是一个秘书机构。当君主想将权力收回之时,则内阁首辅没有丝毫办法,因此,有明一代,虽然出现过严嵩,徐玠,张居正这类“超级权臣”,但皇帝想收拾他们,是易如反掌。典型的例子便是,严嵩专权二十多年,嘉靖皇帝一道诏书,便让他一无所有。

可见,明朝的君主专制程度,相比之前的历朝历代,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可以说,明朝和君主立宪,八竿子打不着,之所以有人会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作为君主立宪制典型的英国,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中文翻译便是“内阁”,而明朝恰好有一个机构也叫“内阁”,由此让人产生错觉。

事实上,将英文单词“cabinet”翻译成“内阁”,最先是日本人做的。日本明治维新之时大量翻译西方书籍,同时学习西方改革国家机构,因为“cabinet”最初是皇帝身边的一个机构,与“内阁”相似,故如此翻译。实际上,二者无论是性质还是功能,都完全不同。与此相同的还有将“Privy Council”翻译为“枢密院”。实际上,Privy Council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其都是君主的顾问或內侍机构,但“枢密院”在中国古代,一直是掌管军权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