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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穿制服在酒吧蹦迪?侵权了

近日,山东青岛一位网友发布的一段酒吧视频爆火,引起网友热议。

视频中,一名女子身穿空姐制服,在音乐的节拍下,与众人一同舞动。该视频定位显示为青岛某酒吧。有网友表示,该女子所穿制服疑似为南航空姐制服。

中国南方航空官网账号针对该视频回应称:经核查,该视频内容中所使用的南航乘务员形象并非我司员工,未经我司授权,已属严重侵权行为,并对南航品牌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请平台协助立即删除该视频,并对该用户进行相应处理!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戴嘉鹏律师认为,如果蹦迪的女性是该酒吧的领舞或员工,该酒吧的行为会让公众对南航的评价降低,已经影响到南航的声誉,可能构成侵害南航名誉权的行为。同时,该酒吧的行为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酒吧使用穿着南航空姐制服的领舞,可能引起消费者或公众的误解,认为该酒吧与南航存在一定的联营或合作关系,进而侵害南航的合法权益。

对此,该酒吧负责人对外表示,视频中的女子并非酒吧工作人员,而是该酒吧的顾客,视频也不是酒吧官方账号所发,酒吧也没有用此事炒作的想法。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目前该视频已被删除。

戴嘉鹏说,如果该女性的行为与酒吧无关,只是个人因为娱乐而穿着南航空姐服装去跳舞,其行为仍然可能对南航的名誉权构成侵害。如果该视频的制作和发布者是故意进行炒作,“导演”了本次事件,其行为也可能对南航构成侵权。

事实上,近年来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时常能看到一些自称是空姐的主播,穿着各种空乘制服,晒着所谓空姐的飞行生活。多家航空公司都曾对各类社交平台上的所谓“空姐”进行打假。

业内人士透露,一般航空公司都会有内部规定,员工在工作以外的时间禁止穿制服从事商业行为。

法治研究院还注意到,2021年5月,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编制的《民航客舱乘务员职业形象规范》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我国民航首个乘务员职业形象规范。该规范就明确指出,“民航客舱乘务员仅在工作值勤期间穿着制服,不穿着制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行私人活动等”。

戴嘉鹏认为,在互联网社交平台尤其是视频直播平台上,对于某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空姐等,应该进行专门的认证。“因为这些特定职业人员不仅仅代表个人,还代表着这个行业或者职业的形象。除了正常的实名认证和职业认证之外,以特定身份或者穿着专业制服进行录制视频或直播,还应该取得其供职机构的同意。”

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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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余瀛波

编辑/郑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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