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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6·18”网购,湖北发布“网购7条”

护航“6뜘”网购,湖北发布“网购7条”

“今年618,最关心商品的单价是否实惠,不会再被一些吸睛宣传语迷惑了。”6月9日,武汉消费者小何告诉记者,“我和女友都没怎么买东西,只是选购了日常需要、近期价格也很实惠的纸巾等物品,在某平台10元囤了30包。”

今年的“618”网络促销节即将到来,一些消费者为避开快递高峰期已提前抢购了商品,还有一部分选择预付了定金或是开始收集各类优惠信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618”期间的网络交易有序进行,6月8日上午,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暨“6뜘”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会在汉召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联席会议14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11家电商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行政指导书》,指导各相关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提出了7条行政指导意见。

一是严把平台准入关,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核验登记,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

二是严格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如实发布信息,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加强商品价格信息审查,严禁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手段虚构优惠促销,履行承诺,不得采取含糊标示或者故意淡化标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是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不夸大,不搞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

五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平台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六是全面准确真实统计和发布促销活动的成交量、成交额等数据,不夸大宣传,不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不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七是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定期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

湖北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会长闫顺山则表示,今年,该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布了“提振消费、诚信经营”倡议书,畅通了维权渠道;作为省消委电子商务维权办公室,协会还在湖北省网络消费教育平台发布了相关消费提示,消费者购物前可参考相关提示。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