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康杯”2022年U系列田径联赛(四川赛区2)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田径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乐山市田径协会
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
四、指导单位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乐山市体育局
五、执行单位
四川起跑点体育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六、赞助单位
成都多康体育用品公司
江苏多威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七、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2年11月26日-27日
(二)比赛地点: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靠近德胜路下段-德胜路上段路口)
八、参加单位
四川省内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田径项目)、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内各相关学校,省田径协会注册俱乐部。
不可跨省参赛。
九、竞赛项目
(一)U20组(2003、2004年出生者):
1.男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0.991米)、400米栏(0.914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75千克)、标枪(800克)、撑竿跳高。
2.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838米)、4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撑竿跳高。
(二)U18组(2005、2006年出生者):
1.男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38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撑竿跳高。
2.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500克)、撑竿跳高。
(三)U16组(2007、2008年出生者):
1.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0.914米/栏间距8.7米)、4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撑竿跳高。
2.女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762米/栏间距8米)、4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千克)、撑竿跳高。
十、参赛规定
(一)比赛规模:应中国田径协会办赛要求,及本省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赛事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50人/场,额满为止,如超过规定报名人数,则按照高三年级在读在训运动员优先报名参赛原则进行核减,禁止交易报名资格。
(二)运动员须通过参赛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根据中国田径协会《关于2022年青少年U系列(Ⅲ级)和Ⅳ级田径赛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非全国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U系列田径联赛资格赛(Ⅳ级赛事),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附件1),方可参加本比赛。全国注册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
十一、参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最多限报2个项目。
(二)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
(三)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赛。
1.运动员仅限本省运动员参赛,不得跨省。
2.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注册运动员。
3.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U16男、女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U18男、女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U20男、女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4.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后,由参赛单位开具健康证明(加盖公章),如参赛单位未能提供该证明,不予参赛。
5.运动员及教练员(含领队)本人须进行报到前三天三检,报到时须携带11月22日(含当日)以后的每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绿色健康码。
十二、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二)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第四章142条4款规定,放弃比赛(包括不认真参加比赛)则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的参赛资格。
(四)比赛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之后方可使用。
(五)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的比赛资格。
(六)400米及400米以下径赛项目项目采取预赛+决赛,800米及以上项目直接决赛;田赛项目原则上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分组决赛,按比赛成绩进行名次录取。
(七)比赛时运动员须着印有本单位队名的统一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八)严禁使用兴奋剂及违禁手段,比赛期间将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赛事期间组委会将安排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等课程或活动。
(九)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
(十)赛后对获得技术等级成绩证明的运动员持身份证进行现场拍照。
(十一)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参加本次U系列田径联赛且涉及运动等级达标的运动员,由当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照当地运动等级达标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比赛不设置团体总分奖项;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赛人数不足9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
(三)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竞赛规程和主办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11月9日-11月16日
(五)各参赛队于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如未提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报名所有费用不退。(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见补充通知):
1.参赛单位开具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并加盖公章;
2.运动员及教练员(含领队)本人报到前“三天三检”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3.运动员学籍证明、俱乐部证明或在训证明(加盖公章);
4.教练员学校在职证明、俱乐部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5.二代身份证原件;
6.反兴奋剂承诺书;
7.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
十五、资格审查
(一)组委会设立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
(二)如发现并查实运动员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禁止运动员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2年,对涉及教练员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终身禁止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
十六、报名及食宿费用
(一)遵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U系列田径比赛报名费标准的通知》(田协字〔2020〕314号)的规定执行(附件2)。
(二)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补充通知另行发布;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运动员集中住宿,统一就餐。
十七、赛事代表
(一)此项比赛已申请为运动等级达标赛事,中国田径协会将选派赛事监督及赛事裁判参与和监督本次赛事的组织工作。
特别说明:参加U系列田径联赛且涉及运动等级达标的运动员应提前向本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规定,一级及二级运动等级达标的,应由本省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照本省运动等级达标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竞赛组织单位仅负责提供相应的参赛成绩证明。
(二)其他裁判员由四川省田径协会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版《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选派,报中国田径协会备案。
十八、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教练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均须与大会组委会签署参赛承诺书,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五)各参赛队如对竞赛结果或裁判判罚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诉。
十九、疫情防控
全体参赛和办赛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组委会疫情防控要求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违反,立即取消参赛资格,驱离赛区。
二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附件:1.“2.5”级参赛成绩标准
2.《中国田径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U系列田径比赛报名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转自中国田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