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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纳的税款如何退回?

多缴纳的税款如何退回?

多缴纳的税款退回由于多缴纳原因、税种不同,导致退税的流程不同。

一、 可中断/可申请退税,目前税务系统都不支持退回现金因为税款入库的流程是这样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基层税务机关(开票)——纳税人缴费商业银行网点(经收处加纳)——商业银行(经收处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入国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经过税务机关系统确认,商业银行缴纳,但是最终是直接到达国库。

1、如果已经开票,缴纳,但是还未上解入库,可以联系税务主管部门,尝试中途拦截,作废开票信息。

2、如果已经上解入库,只能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二、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了解多交税款的原因、退税带什么资料、通过什么渠道、需要多长时间办结等问题。

(一) 多缴税的原因

当前税务机关认定的多缴纳税款分为四类:

1、 误收多缴退税。

即由于纳税人或者缴费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出现税款计算错误、重复申报缴纳、应当适用减免政策而未适用等原因,导致出现款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 入库减免退税。

前期已经缴纳税款,后续发现由于减免政策发布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申请税收减免政策、非居民未享受税收优惠等,均可以提交资料,申请退税。

3、 汇算清缴退税。

当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均采取按月/按季度 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实现多退少补的政策。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出现多缴纳税款情况,可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开始申请退税。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结束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截止。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6月1日开始申请退税。

4、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增值税特殊项目产生的留抵,比如集成电路、大型飞机等特殊行业。

5、 出口退税等。

出口退税涉及出口企业的对外贸易,由海关征缴税款,一般按照海关具体要求办理退税。

(二) 退税提交资料

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申请退税,提供的资料因为税费种不同、退税原因不同, 提交资料要求不同。

但需要提交的共性资料如下:

1、《退(抵)税申请表》,一般为4份;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其他的资料按照税务机关具体要求提供,比如退税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记账凭证、业务合同等。

(三) 退税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交资料——税务机关初步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资料,退回;

审核通过——受理——办理——反馈结果——退款到纳税人账户。

(四) 退税办结时间

退税如果已经受理,税务机关一般会在10—30个工作日办结。

(五)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

备注:1、印花税多缴纳税款无法进行退税。

2、出口退税无法抵缴纳税人的欠缴税款,其他的税务即可均可以将其他多缴税款抵缴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