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到假货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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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收集证据。证据是国家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处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因此,消费者应该主动按照法律规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向国家机关举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打击假冒伪劣的主管机关,承担打击假冒伪劣的职责,近年相关部门 加强了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假冒伪劣案件,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国家机关一定会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再次,到法院起诉。行政机关一般只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受害人要让制假售假者赔偿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应该以原告的身份到法院起诉。现在,为方便人民群众的起诉,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诉讼制度改革,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只要当事人按照法律到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受理,做出公正的裁决,还受害人以公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受害人可以获得三倍的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的专门规定,完全可以弥补消费者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