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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步步惊心!

租房——步步惊心!

  这是我的亲身体验,我不奢望能有多么好的结果,但是我希望说出来,能让人们少受到这样的待遇......

  我是一个毕业不到两年的学生,在北京找到了工作,于是就开始租房。在曾经租住的小区对面找到了一家房屋中介,就是XX地产。他们有个品牌服务叫做“XXXX”,在置业顾问的介绍下,我门便去去看了房。房子是一个主卧,还配有专门管理房子的管家(即中介安排管理日常琐事,如设备维修、票据出示、日常业务咨询等的工作人员),服务费(即中介费)比别的中介要高,虽然说不上多么好,但是对我这样的普通人来讲已经很满足了。交流很顺利,我当即叫了定金,几天后,签了合同,入住“新居”(2013年2月)。新的生活开始了,本以为能够开始一段美好的日子,谁知问题相继而至。

  好景不长,三个月前(2013年7月份),忽然接到XX地产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是房主要卖这个房子,他们负责这个房子的卖出业务,会带人来看房子。出于礼貌,我当时没多考虑,便允许了。之后,他们便不断地带人来看房子,我还得帮助他们接待看房子的人,正常工作生活被打乱。我觉得不对,就问他们,他们说负责我房子的这个管家已经辞职了,现在这个房子全权由他们负责。我们的管家辞职了这么大的事,该地产的客服为什么不通知我们?我由打电话问了该地产的客服,客服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事,我又直接给房主打了电话,房主说她根本没有让别人卖房子,她的房子根本就没想卖过,是XX地产得人私自决定出售房屋。于是我又打电话给该地产客服,投诉了此事,就在这个投诉电话里,我才知道新的管家是谁。当时我就想,我租的房很多事都要找管家才能做,该地产公司换了管家据不告知我,是什么意思?租房协议中写的服务就可以让他们这样随意耍奸么?之后,卖房子的人再没来过,新管家过了几天也不知道哪去了。我们的房子又一次陷入到没有管家的状态中。我真的想问,写在合同里的服务项目就这么可以随意践踏么!?

  紧接着是租房发票的事。当初租房之前,置业顾问XXX承诺这个房子可以办理租房发票,租户只需要将税点按要求交给中介(XX地产),管家会帮我们办理开地税发票的事。我每次交房租都需要地税发票,工作单位会办理公积金提取工作,以便于我以后能交房租。毕业不久的学生在北京本来生活就艰难,这点公积金就是救命钱,至少保证我不会“无家可归”。听置业顾问说可以开租房发票,我才放心的租了这个房子。第一次果然不错,第一个管家很负责,给我开出了租房发票,我单位帮我取到了公积金,我顺利交了下一期的房租。可谁知上个月(2013年9月)听说又换了新的管家,我满心欢喜的去见新管家,顺便把租房发票的事办了。果然,我见到了新管家,当即在该地产(也就是我当初租房子签协议的店面)店面,用那里的pos机缴纳了规定的税点,当时他也说会帮我办。谁知过了两周还没办下来,我便打电话问他情况,他竟然告诉我我租的房子是“公房”,根本就不能开地税发票,我问他为什么,他却以他是新来的为由,以“爱莫能助”、“我也不知道”、“我帮你问问”等说法回答了我的所有疑问。我知道他的确是新来的,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过分为难他,再说具体规则是XX地产定的,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我和他协商,先把我交的税点退给我再找说法。退税点需要我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那天他不在店面,我准备了材料,将材料交给店面的前台,并嘱咐她等管家XX回来后交给他。然而,晴天霹雳,一周后管家来电话说根本没收到我给他的材料,别人也都说没见过!那么大一张纸,亲手交到工作人员手里,竟然说没见过!我还能怎么认为?!最后,我用手机照相机拍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发给了管家,这才算是提交了材料。过了几天,没动静,我打电话给客服,客服竟然说让我提交付款时的小票,否则这笔钱找不到!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到当天的付款记录,把日期、金额、对应的卡号等相关信息提交给客服,又过了一周,他们才通知我查到了这笔账,又过了十来天,才把这笔钱退给我……我想问,诚信第一和服务至上的原则在这里体现了多少?我们这些弱势的顾客哪里还是上帝,整个连孙子都不如!……

  还有就是煤气本。当初刚入住时,做饭使用的是高价气,于是我打电话给房主问能不能借用她的煤气本,讯问后得知,煤气本一直都是租户可以使用,根本不需要找她借,而且由于该地产的工作人员在之前租户退房时不负责任,没有查点设备,导致煤气本丢失。于是我又打电话给客服反映了这个情况,工作人员态度挺好,说是帮我解决。就这样,四个月过去了!我得到的结论是根本不提供煤气本!我想说,如果你们不提供煤气本,为什么不早说,非得忽悠得我加了若干房租,签了你们霸王条款的协议之后,才告诉我什么都不给?同样的情况,租房前介绍服务基本情况,置业顾问和客服都说是给配置10兆带宽的网络,住进去之后我才知道是4兆的,而且据不给更换,6各月过去了,前几天(2013年10月9日)竟然对说“我们的规定是四户以下是2兆,四户以上是4兆,根本没有10兆这种说法”!

  最喜剧的就是,当初我拿到租房合同,观看这个合同的时候,里面的确说的挺好,的确看似是很尊重顾客,殊不知里面步步惊心。在租房这件事上,总共有5个方面:房主、中介、客服、管家、租户。租房时房主和中介的作用为主,已成定局。之后就是客服、管家和租户在斗智斗勇,合同里根本不会把关键内容写出来。我们支付了较高的服务费,本来是出于合同中承诺的设备的提供、维修和更换、条款,保洁服务和票据办理服务,但事情根本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首先,所有需要维修的设备,成本费用从服务费用里扣除,而设备更换的费用则是直接从管家工资和奖金里扣除,这一条在合同签订之前他们根本不予告知,这就变成了碰运气。为什么说成碰运气?试想,如果我遇到的是大公无私、尽职尽责的管家,这自然没什么,而且我还会觉得不好意思;可如果我遇到的是稍微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管家,我即使是更换一个灯泡,也会遭到管家和客服的双重记恨!结果就是你有事找他,他会以各种借口不履行义务。然而,大公无私、尽职尽责的管家有几个……

  其次,在租房合同签订前,双方都没有足够的时间明确权利义务,就比如,租户遇到问题,哪些问题找客服,哪些问题找管家,我们根本不知道,置业顾问也不予告知,于是当我遇到问题的时候就是哪个方便找哪个,于是便遇到了问题,稍微说的不好点,不是得罪客服就是得罪管家,而且客服和管家之前也天然存在着对抗关系,这就搞得客服、管家、租户之间的关系势如水火。客服自然没什么,人家可以说“我只是帮您记录问题,把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要么对租户不予理睬、拖拖拉拉,要么用强势去惩罚管家;管家则可以说“这个规定是这样……这个我也做不了主……这个我也不知道……要不你去问客服”一样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要么对租户爱答不理、躲躲藏藏,要么痛骂客服满爆粗口(亲耳所听、亲眼所见);而租户弱势,只能忍气吞声,苦水往肚里咽……

  最重要的就是中介抓住了一个强有力的盈利手段。租过房的人都知道,很多服务内容并不会写到合同中,有置业顾问口头承诺,或者同屋之前的住户传承传统。而中介最精明的地方就在于此。房屋中介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人员流动大,如果某个置业顾问或者客服或者管家,对租户做出了任何承诺,他们都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那就是,如果这个人已经不在该地产公司工作,他们会象征性的询问“您是否知道他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调查核实后会给您答复”,你提供了,他们假装一查,此人已经离职,他们就说“抱歉这个人已经离职了,我们无法核实您反映的情况”,一了百了;如果这个人还在该地产公司工作,他们就对租户说“是谁给你做出的承诺,请您提供书面或视频影像资料作为证据,我们调查核实之后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你提供了证据,他们会马上把这个人开除,并且自定义开除时间,然后告诉你“对不起,这个人由于违反公司规定,已经被我们责令离职,对此给您带来的麻烦我们深表歉意……”,同样一了百了。总之,你就是提供了证据,也没有用。你有一个证据,他有一百个理由搪塞你。

  试问,在这样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手段下,消费者的权益何在?我不否认有个别租户不讲诚信,但是租户是个体,是弱势,他们再不诚信,由于租房行为及权利义务的限制,根本做不出什么事来;而房屋中介则不同,他们油滑于房主和租户之间,在各种幌子下,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肆意侵犯消费者权益。我想问,到底公理何在?谁能站出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在租房时要警惕这种奸商,坚决与不法行为斗争到底,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保护我们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