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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事件,真相从无轻描淡写

“房妹”事件,真相从无轻描淡写
近日,有微博爆料郑州市二七区原房管局局长翟振峰的女儿有11套经适房,翟振峰回应称是其妻子做生意的合法所得。昨天,爆料人继续爆料翟女有两个户口,记者根据爆料人提供的信息,从权威部门查询确认属实。翟振峰未对此事作出回应。(12月30日《京华时报》)

  在官员财产尚无制度化监管的当下,任何违法违规的蛛丝马迹,恐怕都不应在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的回应中画上句点。父亲房管局长,女儿十数套房——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如此“管什么、有什么”,起码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更让人坐实这种联想的,是以下三个笃定的细节:一者,记者调查发现,翟家慧确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前10位数分别为4127021991和4101031991。记者从权威部门查询得知,4127021991位于河南省项城市,4101031991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已迁往上海市松江区大学城派出所),照片与姓名均为同一人,但出生日期不同。一人两张身份证,且号码不同、原籍不同,此般“神通”符合户籍管理条例吗?在户籍与限购关系密切的语境下,如此做派,有无“弦外之意”?

  二是翟某女儿名下11套房产办证时间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处分离职时间为2011年9月,买房行为发生在其任内;而另据官方消息称,翟某犯有“廉洁自律”等方面错误——那么,房妹的11套房子究竟是怎么来的、果真与权力无染?更有消息说,其父是房管局长、其母是房地产开发商,如此“夫妻店”,这11套房子之外,还有没有更劲爆的故事呢?

  三是地方部门的回应虚与委蛇,或者起码难证清白。郑州市房管局回应称,“被举报业主与该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而翟某已承认房产确归其女名下,但问题是,翟某难道不是当事部门的“前领导”?在中国人的语境中,这样的回应有没有遮掩真相、粉饰太平的嫌疑?

  是不是经适房,要靠证据说话,有没有寻租行为,要靠独立调查说话。在“房叔”、“表哥”一揪一个准的当下,谨慎回应、诚实作答,不仅是给公权信用留面子,更是真正对当事人的负责与悯恤。房妹事件,已经有一些值得深挖的蛛丝马迹,闪露出违法违纪的魅影,譬如“一人分饰两角”、譬如“夫妻官商唱戏”,既然相关部门在这些问题上都“糊涂”得厉害,面对11套房的复杂命题,如何让人相信他们能拎得清呢?

  真相从来不会轻描淡写,若是“取之有道”,11套房自然无可原罪,真要保护好官员的合法财产,就当对这些民意关切耐心解惑答疑。(作者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