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名女中学生为零花钱相约“援助交际”
N新民晚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在校园里,她们是稚气未脱的女中学生;走进连锁酒店,她们却变了一副面孔,成为卖淫女。如此的角色转换,发生在上海20名未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身上,令人瞠目结舌。近日,上海闸北区检察院对闸北警方破获的这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简称援交,最初指少女为获得金钱而答应与男士约会,但不一定伴有性行为。然而,现今意义却成为学生卖春的代名词)。
卖淫、介绍卖淫 从中获利数千元
小文(人物均为化名)与娜娜是从小玩到大的邻居,而萍萍则是小文的同学。娜娜由于家庭变故,中途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从2009年底开始,这3名均未满18周岁的少女,通过网络QQ、电话联系等方式,相互介绍或介绍其他少女与多名嫖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嫖资和介绍费。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小文和小敏帮助女孩小蒋,用网名“雯雯”的化名,上网向“好友”发布消息,问“需不需要介绍小姑娘玩玩”。她们用这样的方式联系嫖客,并约好碰头旅店。小蒋当晚找到嫖客的房间卖淫,而小文和萍萍则收取400元的介绍费。2010年11月至今年1月,小文曾3次单独介绍、一次与萍萍共同介绍一名姓费的女孩卖淫,共计获得介绍费2000余元。2010年10月,她与娜娜、萍萍一起多次介绍女孩小华卖淫,获得介绍费逾千元。
引诱同学朋友 参与“约会”嫖客
2010年初的一个晚上,小文打电话给小敏,说是萍萍给她联系了一个客户,叫小敏一起陪同。两人来到杨浦区的一家宾馆,一起走进了房间。客人满意地说:“两个小姑娘都蛮好看的,都要了。”于是小文打电话给萍萍,确认交易成功。随后,小文和小敏就在房间里先后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敏拿到1400元,并让小文转交给萍萍15%的好处费。
还有4名未成年女生在被小文等人介绍、引诱参与卖淫后,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反而介绍同学、朋友参与其中,并从中收取介绍费。这种状况下,未成年学生之间相互影响,形成了一个卖淫和介绍卖淫的圈子,个别学生甚至强迫自己的同学从事性交易。
案件承办人、闸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韩孔林介绍说,参与卖淫的这些女孩既有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生”,也有普通高中的学生,她们对于钱色交易没有羞耻感。其中一些女孩家境并不差,出卖青春只是因为爱慕虚荣,喜欢购物、享乐,而手头缺少零花钱。
有的女孩甚至一缺钱就主动“约会”嫖客,变成了“主动招嫖”。
嫖客相互熟识 形成固定“圈子”
与此同时,该案中的嫖客也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圈子”。
检察机关发现,目前涉案的7名嫖客都是相互熟识的。涉嫌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王为钢本来是一名嫖客,又将自己嫖宿的女孩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并由朋友一同支付两人的嫖资。
另据萍萍、小文等供述,自己联系的嫖客也是对方相互之间介绍的,有多名嫖客通过QQ向萍萍寻找未成年人。
访谈
零花钱不够用就想卖淫赚钱
检察官:你小小年纪,自己卖淫,又介绍熟人或者同学从事性交易,你的家庭条件困难吗?
小文:不困难。我的父母都是国有企业、公司的工人,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每个月收入稳定,也会定期给我零用钱,和一般家庭的条件差不多。
检察官:你怎么会走上这条路呢?
小文:我比较贪图享乐,希望不用依靠自己的努力就能谋取利益。好好读书,上大学,再找到好工作的途径,在我看来,来钱慢,既不实惠又不现实。因为我的成绩不好,读的又是职业高中,将来毕业后也就是到一般的公司、企业做工人,就像我的父母一样,我吃不了这个苦。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介绍你的同学、好友一起做这种事?
小文:并不是我故意要拖她们下水。因为我们都是通过朋友互相介绍认识的,有职业学校的同学,有以前的邻居朋友,其中有一些人早就不上学在社会上游荡。我们在外面玩,买衣服、首饰,吃喝玩乐、寻求刺激都需要钱。久而久之,父母给的零用钱根本不够开销,大家都有卖淫赚钱的想法,并不是谁逼迫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