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败诉被罚2.6亿元 多次上诉被否 快播案回顾
曾火爆一时的视频播放平台快播,眼下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往前追溯,2014年,快播因版权及涉黄问题面临着行政处罚及刑事案件的判决。2018年年初,刑事案件的处罚主角——快播创始人王欣已出狱,转身投入二次创业。而因版权问题涉及的2.6亿元罚单却迟迟并未落地。
日前记者了解到,在经历了多次上诉败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快播公司”)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认定处以2.6亿元罚款正当合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针对快播的处罚暂告一段落。加之快播公司已于去年下半年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业界普遍认为,中国互联网早期依赖版权擦边球和监管漏洞的野蛮生长模式,已被彻底淘汰。
多次上诉被否
往前追溯,2014年,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快播公司通过快播播放器向公众传播了《北京爱情故事》、《中国达人秀(第五季)》、《中国好歌曲(第一季)》等24部影视剧作品。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24部作品的独家播放权(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于腾讯。此后,腾讯方面在当年3月份向深圳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2014年6月份,深圳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彼时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快播公司未经许可传播影视剧、综艺类作品共24部,近1000集。深圳市场监管局认定其已构成侵权行为,且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限期整改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责令快播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约2.6亿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快播方面对此处罚结果一直持有异议。
公开资料显示,快播公司随后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2014年9月份,广东省版权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后快播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处罚,2014年11月份,福田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而在深圳中院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后,快播再次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2016年6月份,广东高院开庭审理此案,至2018年12月29日,广东高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宣判,维持原判,驳回快播公司上诉。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快播公司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腾讯公司的民事权利,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市场监管局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而在无法直接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违法行为后果等,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
已进入破产程序
事实上,除侵权所引发的行政处罚外,快播此前还牵扯到了刑事案件。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9月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快播公司及其创始人王欣等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王欣等4名被告人获3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伴随着公司被罚、高管入狱,快播正逐渐淡出市场。
天眼平台信息显示,目前快播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法定代表人为于璐,公司仅3位股东。但值得注意的是,快播公司本身涉及自身风险达523条。由其投资控股的6家公司中,目前有4家是注销状态,1家为吊销,1家为开业。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8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快播公司破产案,快播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判决具有指导意义,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能够对其他违法市场主体形成震慑,“巨额罚单能够提高违法成本,倒逼行业趋向规范,同时激发权利人主动依法维权的积极性”。
事实上,自去年开始,相关管理部门针对短视频平台的管控正逐步加强。记者从国家版权局方面了解到,去年9月份,其已约谈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截至当年11月7日,上述15家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对涉嫌侵权盗版的违规账号,采取永久封禁账号、短期封禁账号、停止分发、扣分禁言等措施予以清理。
快播案回顾
2014年3月,腾讯公司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腾讯公司是涉案24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被许可人,其又将其中13部作品非独占许可第三方使用。根据腾讯公司提交的合同显示,该13部作品直接分销或置换的价格为8671.6万元。
市场监管局向深圳市盐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书显示,在手机上登录快播客户端搜索涉案24部影视作品,每一部影视作品首选链接均为“腾讯视频”,“腾讯视频”旁的下拉选项是伪造成乐视网、优酷等知名视频网站的“其他链接”。点击“其他链接”后,进入的却是一些不知名的、未依法办理备案登记的网站。
2014年6月,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
随后,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于2014年9月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快播公司不服,上诉到广东高院。
2016年6月21日,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快播公司在明知或者应知小网站不具备授权可能性的情况下,主动采集其网站数据设置链接,并对该设链网页上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编辑、排序和推荐,还将小网站伪装成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网站,为其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在国家版权局责令整改、腾讯公司多次送达停止侵权告知函之后,快播公司仍未及时删除涉案24部作品的侵权链接。快播公司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腾讯公司的民事权利,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市场监管局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在无法直接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违法行为后果等,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
此外,市场监管局在作出涉案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全面履行了调查、收集证据、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充分保障了快播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虽然市场监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征询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意见,但因其未对快播公司的处罚结果产生影响,故可认定不构成程序违法。据此,广东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
原标题::快播败诉2.6亿元罚单终落地 互联网版权政策逐步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