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新五环之歌侵权是真的吗 新五环之歌原唱是谁
6月20日,新五环之歌侵权登上热搜引起很多人热议,新五环之歌侵权究竟是怎么回事?岳云鹏之前为美团做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被原唱指责侵权,被诉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所以,新五环之歌侵权是真的。
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2018年4月,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相声演员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该歌曲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被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
原告认为,三被告为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害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尤其是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并长期、广泛地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
新五环之歌原唱是谁
《新五环之歌》改编自《牡丹之歌》,原唱是蒋大为。
蒋大为,1947年1月22日生于天津市和平区,中国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
1978年,蒋大为去军队慰问演出,演唱了自创的《骏马奔驰保边疆》。1980年,蒋大为凭一曲《红牡丹》成名。1986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被观众熟视。1989年,获得第一届中国金唱片奖,2009年,“2009中非工业合作发展论坛”上获得"中非艺术家"称号,被授与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入选人民网评选的“人民喜爱的60位艺术家”,由他作曲并演唱的《说中国》 《和谐家园》两首歌入选中宣部100首爱国歌曲大家唱曲目。
如果说《牡丹之歌》肯定有很多网友没有听过,但是提到岳云鹏的《新五环之歌》或多或少的都听过那么几句。然而近日这首耳熟能详的神曲却遭到了原版创作的控诉。
其实对于被控诉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从控文中频繁出现的三个字“广告曲”就能看出,改编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控诉,是因为单纯的个人改编并未牵涉商用,并且岳云鹏的改编之前也是得到《牡丹之歌》原唱蒋大为的认可并表示不收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