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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机关在很多地方成为个人工具

公检法机关在很多地方成为个人工具

  韩玉胜:公检法机关在很多地方成为个人工具

  韩玉胜:打黑在社会上已经有很大反响,而现在发生了180度的转弯,出现了“黑打”,到底是打黑还是黑打。无论是打黑还是黑打,打黑是法律上的问题,黑打是法律之外的问题,但最后要回到法律上解决。

  民营企业在中国举步维艰,一个朋友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报批内容是消防,图纸必须要报到消防部门审批,连续五次都不合格,最后送了钱,没改就合格了。最近消防部门的人因为受贿被抓,把企业老板找去,这个老板有点哥儿们义气,说不能出卖朋友。检察院很生气,一拍桌子“拘!”这个案子的索贿非常明显。刑法规定如果是被索贿,不作为行贿罪认定处理。由此联想到现在公、检、法机关运用各种方式介入经济纠纷的情况屡屡发生,他们动用手中的公权力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强制措施,达到他们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我们一直强调要构建和谐社会,公、检、法机关应该是一个保驾护航者,而现在的公、检、法机关在很多地方成为个人手中的工具,使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遇到很多困境。

  刚才听何院长讲的几个案例,加上我自己所知道的一些案例,我觉得打黑确实有必要,但“黑打”肯定是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而且成为社会当中的毒瘤,因为“黑打”是用一种貌似合法的方式从事非法勾当,每个人最大的愿望都是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在安定的生活中,而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毒瘤需要根治,这种根治需要每个人努力。谢谢。

  高子程:天津王维祥案照片中枪支竟成涉黑铁证

  主持人:下面请高子程律师。

  高子程:谢谢各位,王维祥案和今天的主题非常贴切,既涉及到黑打,也涉及到没收公民或者集体的合法财产。王维祥是天津宝坻区的政协常委,是一个纳税大户。竞争对手举报王维祥涉黑。后公安局把其家属全抓了、公司的员工也抓了,最终开庭时是八个公司的九个人作为黑社会组织的成员审判。起诉书说这个黑社会组织的形成和犯罪时间是13年前,13年前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王维祥的儿子才8岁。

  黑打赤裸裸的程度,说明一种心理:以打黑之名介入经济纠纷,就可以为所欲为,公安机关介入经济纠纷,以打黑之名个人、私有企业通过借助公安机关的公权力打击竞争对手,侵吞、夺取他人的合法财产。比如一个企业被指控为黑社会,他的所有行为被监视,判决有罪以后没收个人财产,包括认定涉黑之后、之前的合法财产统统没收,这些财产包括一些项目、房产、不动产,由专案组来处置,怎么处置?拍卖,而拍卖暗箱操作的机会非常多,几个亿可以拿走几十亿,这种手段很恶劣,跟明抢没什么差别。这点是胡德平先生没有提的,同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王维祥案,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有十几起非常荒唐的特征,比如玩具枪,开庭质证,法庭拿上来以后我真以为是枪,因为很逼真,王维祥的儿子说这是玩具枪。我们要求公诉人摸一摸这把玩具枪是塑料的还是铁的,以及这个枪能起到什么作用。两位公诉人交头接耳一番说“公诉人认为公诉方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他不觉得这个枪和黑社会有什么关系。

  给王维祥定的罪还有非法私藏枪支罪。他们就给王维祥拿着一张照片说“你随便指一支枪是你私藏的。”当时王维祥被打得不行,就指了。塑料枪出示完,所有证据出示完,我们要求公诉人出示王维祥窝藏的、被指控为犯罪的那把枪,公诉人说“我们的证据出示完了。”这个罪怎么定?当时我建议法院向立法机关提出增加一个罪名:非法持有枪支照片罪,因为这只是公安机关拿出的一个照片。质证是这样的,一审认定了公安机关所提出的,尽管王维祥说自己被刑讯逼供,被迫说是自己提供的。

  还有一个罪名是寻衅滋事。王维祥的亲戚跟王维祥喝酒,说自己的太太要跟自己离婚,很郁闷,不希望离婚。王维祥说吃完饭去调解调解。吃一个小盆里有两条草鱼,王维祥在那儿把盆弄翻了,鱼就跑出来,在地上乱跳。王维祥上去踩两脚,就走了。这是十多年前的事,这件事被认定为王维祥寻衅滋事。

  还有一件事就更可笑了,说王维祥通过黑社会性质的威慑力承担工程,违标。王维祥说他从下海经商到案发做了46个工程,包括受政府委托垫资给政府。开庭时公诉机关拿出一个工程来,说王维祥在投标工程时涉及违标行为,以它为根据,说王维祥经商以来所做的46个工程都是违标工程。开庭时我说那45个工程是什么工程,谁能证明这45个工程是违标?公诉人说“我们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回答完毕。”这就是公诉方的答辩意见。最后一审认定公诉方的指控,没收王维祥个人的全部财产,判词是“涉案黑社会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全部依法追缴、没收。"

  主持人:多少?

  高子程:没有数,王维祥经商以来,他的宾馆、项目、在建项目、完成项目统统都被没收。

  主持人:难道不盘点财产,就……?

  高子程:没有,也没有一个数。只要是王维祥和王维祥家人的统统没收。这是第一块。

  第二块,据家属介绍,一审开庭期间不断有人鬼鬼祟祟的看王维祥的在建工程,据讲已经有人看好了哪块地或者地上的建筑,这是一个开头。当可以通过拍卖方式拍卖财产时,一定会有暗箱操作。

  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很多,这样的案例所造成的恶果非常严重,也非常恶劣,民营企业的财产没有保障,同时使其他人看到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获取不是自己所应得的财富。谢谢。

  主持人:高律师讲到一个问题,财产多少不算,只是主要案件事实,判决是概括性判决,你的就是我的,你有多少,就是我的。关于市政府案子,市政府说你帮我盖楼,盖完以后,问我要钱,我把你打成黑社会。

刘桂明:把财权和产权分开

  刘桂明:有几个矛盾:第一,如何处理好公权和私权的矛盾。打黑以一种公权力维护社会稳定,但打黑中把公权力变成更大的权力,不加约束的权力,形成对私权利侵犯的权力。

第二,如何处理好产权和财权之间的矛盾。我个人觉得产权是一种动态的权利,财权是一种静态的权利。刚才听到发言人所讲的,在打黑案件中既注意到它的动态权利也注意到它的静态权利,把产权和财权都处理了。周泽律师讲了很多例子,把静态权利变成了动态权利,说这是违法所得。

第三,人权与私有权的矛盾。第四,材料中胡德平先生讲的国进民退问题,国有和民营问题,国有企业不断的扩张、膨胀、垄断,民营企业不断的受到压迫、压制甚至不断的受到剥削,现在我们对民营企业的控制和管制甚至打击,把民营企业变成无处可以捞,使我们的政治改革没有任何空间,国有和民营问题,国有越来越大,民营越来越小。

第五,如何处理好风光和风险问题。我们都注意到所有的涉黑人物、企业家都有一个风光的过程,比如当人大代表、当政协委员,比如黎庆洪在五年前是非常风光的,我们所有见到的那些人都有过风光,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除了前面讲的四个问题以外,他自身是否有问题?个人本身的素质和预防风险的能力是否有问题?我就谈这五个问题,我认为这五个问题是我们在谈这个话题当中所需要注意的矛盾。

  总而言之一定要听民主先生、法治先生,总而言之是民主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