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党委原常委田建荣等3人被开除党籍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常委田建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资料图:田建荣 图片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经查,田建荣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中介机构服务、矿产资源开发、国有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田建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建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田建荣简历
田建荣,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陕西长安人,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4.05—1978.0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42团4营21连知青;
1978.03—1982.01,新疆工学院地质系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学习;
1982.01—1984.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第七地质大队地质员;
1984.12—1991.0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团委副书记;
1991.06—1992.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第九地质大队党委书记;
1992.12—1994.0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办公室主任;
1994.06—1995.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1994.09—1994.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学习);
1995.12—2000.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0.07—2000.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自治区地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0.11—2001.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地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1998.12—2000.12吉林大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1.03—2001.07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2001.07—2005.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5.08—200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8.02—2010.0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09—2013.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13.02—2015.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14.03—2014.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5.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级侦查员、和田地区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艾力·依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级侦查员、和田地区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艾力·依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艾力·依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和执法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艾力·依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与党离心离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艾力·依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艾力·伊明简历
艾力·伊明,男,维吾尔族,新疆于田县人,1953年9月出生,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02—1971.10,新疆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接受再教育;
1971.10—1979.12,新疆和田县公安局机场派出所干部(其间:1977年6月至1977年12月参加新疆公安厅第十期刑警培训);
1979.12—1986.02,新疆和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86.02—1987.11,新疆和田县公安局副局长;
1987.11—1990.12,新疆和田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0.12—1992.11,新疆和田市公安局局长;
1992.11—1993.12,新疆和田市公安局局长(副处级侦查员);
1993.12—1999.11,新疆和田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5年3月自治区党校中青年政治理论学习班学习);
1999.11—2009.04,新疆和田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侦查员(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
2009.04至今,新疆和田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厅级侦查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原委员、墨玉县委原书记何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和田地委原委员、墨玉县委原书记何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履行反恐维稳政治责任,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多占住房,长期占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投资;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腐化堕落,身处反恐维稳前沿阵地和主战场,不履行反恐维稳政治责任,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接受组织函询后,仍无所顾忌、我行我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何军简历
何军,男,汉族,新疆乌鲁木齐人,1967年4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5.09,新疆林业学校林学专业学习;
1985.09-1994.03,洛浦县林业局干部(其间:1987年10月至1990年7月,在新疆八一农学院林学专业学习);
1994.03-1997.02,洛浦县林业站站长;
1997.02-1998.01,洛浦县园林办主任;
1998.01-1998.02,洛浦县恰尔巴格乡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02-1999.05,洛浦县恰尔巴格乡党委书记;
1999.05-2001.06,洛浦县副县长;
2001.06-2004.04,于田县委副书记(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10月,在新疆农业大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2004.04-2008.12,于田县委书记(其间: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在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2008.12-2009.02,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于田县委书记;
2009.02-2015.01,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2013年3月至2013年7月,在中央党校新疆地厅级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01-2015.07,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墨玉县委书记;
2015.07- 和田地委委员、墨玉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