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倒哥全国各地装晕受助 仅救助站有近40次记录
杨祖映在永春鹏源街受到捐助(读者供图)
“11号他也在闽南茶都晕倒”
海都记者在漳州市区,找到杨祖映前晚入住的旅社。这家旅社在民主路与平等路交叉路口,并不起眼。
旅社老板陈先生夫妻介绍,杨祖映身穿一件黑色夹克,背着一个黑色行李包,手里提着一瓶矿泉水和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面包。他前天下午5点左右入住,昨天早上7时许退房,这中间的14个小时,都没有离开过客房。
他住的是一间单间,住宿费30元,没有卫生间。离开时,除了床铺没整理外,没有留下一点垃圾。得知他是全国有名的“晕倒哥”,这对夫妻连说不可思议。他们记得,他入住时,说话和穿戴,跟普通客人无异。
“11号中午,他也在闽南茶都二楼门口晕倒,很多人上前帮忙,送吃的送喝的。”昨晚9点多,市民小陈看到杨祖映在永春鹏源街饿晕的报道时,觉得很面熟,赶紧拿照片给母亲看,发现是同一人。小陈说,当天杨祖映也是昏倒在地,大家看了后有的打110,有打120。
警察和医务人员到了后发现他躺地上抽搐,扶起来检查、测血糖。他说自己三天没吃饭了,大家赶忙跑回店里拿来吃的喝的。狼吞虎咽一番后,他说自己来自四川,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有好心市民马上捐助了他一些钱。
全国有近40次救助晕倒哥记录
“晕倒哥”杨祖映出现在福建,不是这两天的事情。海都记者采访获悉,单救助站,杨祖映也转了大半个福建。2011年12月22日,漳州诏安;2013年3月6日、3月15日、4月2日和8月15日漳州华安;2013年3月19日、2016年1月4日南平政和,2015年3月5日三明明溪……
海都记者还从泉州市救助站了解到,杨祖映在国内的救助记录有近40次,后一次则是在南平政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数据还只是从2011年开始的,没有算上之前的和其他没有录入的。
此外,海都记者还了解到,去年12月26日开始,杨祖映先后在我省建瓯、古田、南安等地出现过,常常住在当地的旅舍或小宾馆里。关于杨祖映在全国的“晕倒”足迹,我们整合了北青报等报道,见版面上方的表格。
杨祖映也曾被拆穿过。据《梅州日报》报道,2014年他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被民警拆穿,被带回派出所。他当时交代,自己有过一次被骗的经历,民警和群众听说他的遭遇后给予帮助,他从中尝到了甜头,想骗一点生活费,从此对“假装晕倒、博取同情、获取捐助”一发不可收拾。
今年1月3日上午,杨祖映昏倒在浙江峡口镇的集市路边,当地民警和市民为他提供了救助。当地警方表示,经查询,杨祖映的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上的住址一致,没有前科,加上此前派出所也救助过很多这样的人,“所以一开始没有怀疑他。”
涉及金额少,跨地区取证难
今年36岁的杨祖映,在每一条晕倒的新闻中,基本都离不开钱财丢失,而且习惯说三天没吃饭。
既然杨祖映曾交代自己为了获得捐助而假装晕倒,警方为何不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永春桃城派出所王所长表示,杨祖映的这种行为,不仅骗取了市民的同情,也欺骗了他们的感情,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视其情节可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给予治安行政处罚。但因为流动性太强,且涉及金额不多,存在取证难。加上地域管辖的限制,若要杜绝类似行为,媒体要加强宣传,让市民做好防范,还需要上级部门统一协调。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的吴家洪律师表示,如果杨祖映每次晕倒都是故意为之,让群众误以为真并给了钱,扰乱了社会治安,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欺诈。而且他从他人处骗取来的金额是可以累计的,如果累计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数额较低,警方也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对于流动性强,难以取证问题,吴律师建议,公安部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通告,防止更多市民被欺骗。(海都记者 杨江参 肖和勇 戴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