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保护性拆除”是保护还是拆除?
西风
又出来一个新名词:保护性拆除。这是继“维修性拆除”之后,文物保护领域出现的又一桩文字游戏。
北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维修性拆除”,引发了媒体和网友们对于文物保护沦入欲盖弥彰的文字游戏的强烈愤慨。谁料余声未了,又有微博称“蒋介石行营拆了”,而且“有图有真相”。2月14日傍晚,新华社记者赶到位于重庆市解放路的行营旧址进行现场采访。记者看到,“重庆行营”已成施工现场,两楼一底的旧址屋顶已经完全被拆掉,仅剩砖木残体。记者在施工现场围墙上未发现有文物保护性修葺的公告。
蹊跷的是,当记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实时,有关负责人回应说,蒋介石“重庆行营”所在地块目前的业主单位为重庆市复旦中学,地块已规划为教育用地,目前正在进行保护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是原貌、原地复建行营的一个过程,将尽量保留精华。
一个漂亮的词藻“保护性拆除”诞生了。本来对立的一个矛盾体,在这些回应官员嘴里,原来是如此“辩证统一”!难怪文物部门面对北京梁林故居的猝然被毁,竟然一时间对“维修性拆除”也不明就里。不过,比北京梁林故居被拆事件恶劣的是,重庆说出“保护性拆除”这种聊胜于“维修性拆除”词汇的,不是钻空子圈地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而是从文管到文物保护的各级政府官员。
如果真的是“保护性拆除”,那么,我们要问:这个“保护性拆除”是谁定的性?谁来告诉我们“保护性拆除”的真实涵义?“保护性拆除”保护的是什么,拆除的又是什么?
我们中国人不缺乏使用语言的智慧,也不缺乏语言理解的能力。保护就是保护,拆除就是拆除;建设就是建设,破坏就是破坏。梁林故居、重庆行营已被拆得面目全非,如何能够恢复原样?即便在督促、注视中复建一个假古董,那这些名人故居所具有的文物价值、人文遗存,早已经一文不名了。这种不可逆的损失,将成为历史永远不可原谅的遗憾。说“保护性拆除”,无非是为这种破坏寻找一件合法的外衣。说穿了,“保护性拆除”,真正保护的是那些图一己之利、垂涎土地财政的地产商和政府部门,而非被拆除的文物建筑!所谓“保护性拆除”,其真实目的只有一个:拆除。
其实在南京,近些年来这种所谓的“保护性拆除”也发生过。几年前,“陶林二公祠”被拆时,相关部门也信誓旦旦地表示,这是保护性拆除,不久会选址重建。但是拆了之后至今再也没有下文。
当下,各地在城市化进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对历史遗存的轻视,但近年来,囿于文物保护法规的日臻完善和问责力度的加大,很少有人敢明目张胆地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这时候,玩弄文字游戏搞障眼法的政治劣习,仿佛“启发”了一些人的心智――冠以“保护”,承诺“复建”,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这些拆迁障碍开刀了吗?于是,梁林故居毁于一旦,“重庆行营”满目疮痍,“广州梁思成”林克明故居也惨遭肢解(见2月15日南方日报报道)。眼下,我们身边的假古董还少吗?我们的城市建设非得要抹平历史的遗存吗?一个靠高仿去“保护”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
俗话说得好,猪鼻子插葱――装象没用。尽管拆梁林故居狡辩是“维修性拆除”,拆蒋介石“重庆行营”辩解是“保护性拆除”,拆林克明故居解释是“暂时性拆除”。还有形形色色如“镶牙式保护”、“扩建性修葺”等等。这些向珍贵的城市文物举起屠刀的手,绝大多数是不怀好意的。因为,每当媒体将这些文物拆毁事件曝光后,总能听到文物专家的怒斥和理性市民的板砖,随后,便是拆毁行为在上级干预下停工、彻查、挨罚。
如果真的是“保护性拆除”,怎么会招来一片反对声?又怎么会不堪一查?
真要给命途多舛的文物撑起保护伞,看来绝不是来自所谓的“保护性拆除”,而是对那些动辄以“保护”自居的拆毁行为大声说不。
说不的要件很多,有文物保护法规,有文物保护行政机关,有文物保护专家,还有民众。当文物行政机关沦为政府利益的说客时,(这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文保专家和民众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
2月14日,三名北京居民向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提交了一份查处申请书,要求吊销拆除梁林故居开发商资质。他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据悉,居民的申请得到了文物局的积极回复和致谢。
之前一天,这几名普通的北京居民已经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交了申请书,要求通过相应的方式追究开放商的刑事责任。
民众举起法律的旗帜,我们仿佛看见举起的是一把大大的文物保护伞。这样的伞多了,“保护性拆除”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