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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办法:Ⅰ、Ⅱ、Ⅲ类账户功能明细

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办法:Ⅰ、Ⅱ、Ⅲ类账户功能明细

  如今,移动支付日益便捷,市民使用手机消费的频次越来越高。1月22日,记者从市内商业银行了解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大商业银行将从便利Ⅱ、Ⅲ类户开立和使用着手,进一步发挥Ⅲ类户在小额支付领域的作用,推动Ⅱ、Ⅲ类户成为个人办理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小额消费缴费业务的主要渠道。

  目前,用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分为Ⅰ、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实名程度和账户定位,赋予不同类别账户不同功能,个人根据支付需要和资金风险大小使用不同类别账户,从而实现在支付时隔离资金风险、保护账户信息安全的目的。

  三类银行账户就像3个不同资金量的钱包。打个比方,Ⅰ类户相当于一个大的“钱箱”,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都存放在该账户中,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要用于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公用事业缴费等;Ⅱ类户则是一个“钱夹”,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办理,还可以购买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Ⅲ类户相当于随时携带的“零钱包”,主要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

  “现在,很多线下场景都愿意支持小额支付,1000元的额度已经不能满足日常的支付需求。”一股份制银行两江新区支行个金部人士介绍,最近已对1000元的限制进行提升,设置2000元的限额门槛,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用户支付起来更加顺畅。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其他银行则应在2018年底前实现。(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