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是怎么回事详情回顾 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
据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消息,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被告人于西明等6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其父获刑4年、其母获刑3年。此前,于母遭催债受辱,于欢刺死辱母者引发关注。
于欢案详情回顾
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月6日,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2018年1月18日,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
2018年2月1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如何看待于欢家人非法吸储?
非法吸是社会的毒瘤,每一起非法吸储都会使更多家庭走向倾家荡产,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由于非法吸储,社会诚信发生了危机和扭曲,参与者因为无法担负恶劣后果而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于欢案”中,于欢及其家人作为弱势的一方广受社会同情,但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于欢案”和“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是在同一个大背景中发生的两个案件,之前的“于欢案”已经从法律上了结,理性看待非法吸储案关系到个人对法律理性认知。
因此,人们虽然同情过“于欢案”,但那是因为人们对恶的憎恨。对于这起非法吸储案,人们依然会同情弱势的受害者,但同样也会是因为对其中恶的憎恨。人们对恶的憎恨已经达成了社会共识,这是人们看待法律案件的理性基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