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应该立即废止违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保密制
“海南橡胶”应该立即废止违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保密制
社会有传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基地分公司的生产队长月薪1000元,“海南橡胶”高管的年薪6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月),高管的收入是基层干部的50倍以上。
我国现行的社保政策有一条: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即最低额限定在最高额的5倍以内。
据传闻,最高工资不得高于最低工资5倍的规定是原台湾省领导人蒋经国的爸爸蒋介石发明的。蒋介石被赶到台湾后,总结了其失败的原因。其中有一条是当官的和当兵的收入差距过大。
邓小平也说:“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邓选三卷111页)“如果导致两极分化就说明改革失败了”(邓选第三卷139页)。
现在,海南省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不超过5倍。
“海南橡胶”是海南农垦改革的产物,根据邓小平理论,海南农垦的这项改革失败了。
为了消除人们认为海南农垦年干胶产量从农垦总公司管理橡胶时的十多、二十多万吨降到“海南橡胶”管后的不到10万吨的原因是分配不公造成的误解。“海南橡胶”应该立即废止违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保密制,从公开“海南橡胶”及其基地分公司负责人薪酬信息做起,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国务院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二十二)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十四)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内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董事会应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工资分配事项,加强对工资分配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企业监事会对工资分配的监督责任。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十五)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国有企业每年定期将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八)本意见适用于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4修订)第十八条说:公司发起人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等6家公司。公司设立时,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比例是 99.3959%。
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第二条:国有控股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两种形式。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据了解,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仍是“海南橡胶”的绝对控股股东。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是纯国有企业,因此“海南橡胶”是国有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