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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中怎样看待耽美?

在现实中怎样看待耽美?

实际上,耽美(Boys' Love,简称BL),这个词最早是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耽”即沉溺、入迷的意思,耽美概指唯美、浪漫、沉溺于美的事物。后来,耽美一词才逐渐被用来表述男性与男性之间的爱情。

那我就直接把你这里的耽美,理解为男同性恋来回答吧。

我个人是认同所有的爱情形式的,只要它是纯粹的,不功利的爱。即便性取向不同于主流取向,但那也是公民应有的生活权利。

没有人可以阻挠爱情的发生,也没有人有权利指定人们应该怎样相爱,与谁相爱。阻挠同性恋,就像从前阻挠不同阶层之间,或者不同种族之间的通婚一样,那是一种不公平的歧视制度。

在现代这个文明时代,你不会因为白人嫁给黑人感到不可思议,也不会因为官二代取了平民百姓家的姑娘就觉得不应该,如果以上这些从前被否定被阻挠的爱情,让你觉得那个时代太落后,那么现在我们就应该接受耽美及拉拉的存在。

这些群体因为性取向被歧视,被排斥,无法过应当有的正常生活,这是人类的悲哀。只有当小部分的人的权益也能够被保障时,绝大部分人的利益才会真的被保障!

一个人的性取向并不能磨灭他的生命价值,也不应该成为影响他为自己争取更好生活的门槛。

好好想想,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家人出现同性恋,或者设身处地想想如果我们自己就是同性恋,你会希望得到怎样的对待,那你就这样去对待这个群体吧!

耽美及拉拉们,现在在社会中都还是弱势群体,人们就像对待艾滋病人一样对待他们,避之唯恐不及,甚至恶语相向,连家人也无法接纳和理解,这只能说是人们的眼界和格局所限,且只从自己个人的利益出发来看待这些事。性取向不同只是很小的一种独特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真的很多,我们难道不应当去关心弱势群体的权益吗?不是耽美,也可能是别的什么,能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成为弱势群体,不管这个弱势的因素是什么。假如不得不战队,就请站在弱者的一方吧。不是你弱你有理,而是因为你弱,我们更要维护你的基础权利得到真正的保障。

在古代中国,耽美应该叫做龙阳之好或短袖之好,是著名的四大君子之一龙阳君与魏王之间的爱情。那时候,反而是被普遍接纳的一种生活状态。

我不说这种性取向就是对的或是错的,因为性取向是天生的,没有对错之分。我也并不认为这种方式是值得倡导的生活方式,因为我尊重所有合法合规的生活方式。

生命存在的形式可以是多元的,爱情形式也应该是多元的,性取向不应当被任何自以为是的个人价值观所打压。

我想,那些法律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国家和地区,是要比不允许通婚的国家在法制文明社会的进程上,快了一大步。就像我们同情并无法理解非洲人的不公平生活制度一样,那是因为我们在生活文明进程中,走的比他们快!

我们的眼光和心胸应当走的比当前的社会进程更远一些,以后才有可能去努力使得更多应当有的公民权益,进入现在可能不完善的法律法规里,让我们能得到更全面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