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小规模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生活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房地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境内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也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三)房地产企业开发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销售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自然资源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一.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二.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三.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