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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谎仪真的能测出说谎么? 爱问知识人

测谎仪真的能测出说谎么? 爱问知识人

参考资料 人脑,是一个复杂而又充满神秘的系统,我们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将传送到此,在大脑皮层中,有一个地方叫做额叶,它非常高明灵巧,因为大脑对它接触到的所有信息都在这里完成决策和计划,说谎的指令同样也是由这里发出的。由决策到最后实现说谎,这个过程被称为情绪反应过程,现在采用的测谎仪就是测量这个过程中的生理变化。
而心理学上把信息从感管系统传到额叶的这个处理过程称为认知过程,脑电波测谎仪测量的,就是大脑在认知过程中脑电波变化。 测谎仪,即多参量心理测试仪,主要测试指标是血压、心律、皮肤电阻和呼吸四个方面。其实,谎言并不直接可测,测谎仪实际测的是伴随心理变化表现出来的生理变化。
人在紧张的时候,呼吸就会有明显的变化;人在紧张时,体表会微微出汗;人在紧张时,单位时间内血容量会有变化况;人在紧张的时候,血压会有明显的升高。 以上生理参数的变化,主要由植物神经系统控制,一般不受人的意识控制。由于这一套技术曾被认为是唯心的,国内对此一度持全盘否定态度。
1980年,公安部刑事技术考察组赴日本考察了这一技术后,认为有科学根据,并于1981年引进美制分析仪一台,委托北京市公安局试用,至1985年先后在北京、沈阳、南昌等地办案16宗,准确率在90%左右,显示了“测谎”技术辅助预审工作的明显效果。 测谎仪”使刑事检验由对物的检验直接发展到对人的甄别。
用测谎技术对无辜者测试,当时就能确定;而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经测试,最快5分钟就能交代问题。测谎仪”使刑事检验由对物的检验直接发展到对人的甄别。武教授认为,用测谎技术对无辜者测试,当时就能确定;而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经测试,最快5分钟就能交代问题。 据了解,除了公安机关对测谎仪感兴趣外,不少地方的反贪局也对测谎仪很感兴趣。
据说全国已有十余个反贪局在反腐败斗争中,借助测谎仪这一高科技产品惩办贪官污吏。在反贪案件侦查过程中,取证难、突破难,测谎技术因此派上了用场。 此外,保险公司也可用这种技术对付骗保案件。在办理保险手续前委托测谎机构对投保动机不纯的人作心理测试,对被测出动机不纯者,可以拒绝投保;在理赔阶段,保险公司如怀疑有人存心骗保,可对之测谎。
不过,对于测谎技术的使用仍有不同的看法。赞成一方认为,从该技术参与侦查的几千起案件看,其准确率超过98%,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反对一方则认为这种方法目前尚缺乏法律依据,用它排查犯罪嫌疑人时,对无辜者来说,无异于经历了一场“精神浩劫”。这样做既不合法也不道德。
测谎仪能否介入中国司法 有人提出:能否将测谎仪引入中国司法,测谎结果能否作为证据直接使用?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马幼宁认为:测谎结果目前还不能作为证据直接使用。 1991年,我国自行研制的PG-1型心理测试系统投入到侦案工作中,其100%的排除无辜准确率、98%的认定准确率,连美国权威都惊叹说:“我们还没有做到!”目前,中国使用测谎仪的单位已经超过100家,随着有关单位逐渐认识到心理测谎技术的实用价值,测谎仪在中国的应用将越来越普及。
1994年1月,抚顺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抢劫案件,警方确认张某为重点犯罪嫌疑人,但认定其犯罪的证据尚不充分,遂决定使用测谎仪对张某进行谎言测试。测谎结果表明,可以肯定其犯罪行为。随后,对其进行了正式审讯,审讯不到两个小时,张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将其谋财杀人的犯罪事实全部供出。
1998年6月,沈阳市发生了一起乘客指责司机撞伤人的交通治安案件。在测谎仪的巨大心理压力下,犯罪嫌疑人交待了自己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令半年来沉冤的司机得卸“黑锅”。1999年9月,广东顺德桂洲公安分局在省政法学院的测谎专家协助下,运用测谎仪促使一名抢劫杀人疑犯坦白交代,供认了作案过程。
1999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在侦破一起杀人案时,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犯罪,可是其所交代的某些细节又与现场勘验情况不符。于是,昆明市中级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CPS测谎仪测试。测试结果表明:该犯罪嫌疑人与另一嫌疑人系同性恋朋友,二人共同破坏了犯罪现场,并伪造了现场。
公安机关据此测试结果,确定了侦查方向,迅速侦破了全案,结果与测试结果完全一样。 这一系列案件的破获,在国内司法界反响强烈,更有人提出:能否将测谎仪引入中国司法,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测谎结果作为证据直接使用? 对这一观点,马幼宁认为:目前在中国,由于测谎技术的引进、开发、研究和应用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作为一种高新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研究和应用还是极少触及的新领域。
测谎结果还不能作为证据直接使用。对测谎技术应抱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绝对化。既要看到它的科学性和在审判中的积极作用,也要认识到该技术的局限性,从而使这项高新技术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不久,《人民法院报》发表署名文章,提出:测谎仪不宜推广使用。
文章说,测谎仪的制作虽有其科学的依据,但是,由于人的思想是非常复杂的,其心理活动和说话的真伪与科学数据的图谱不可能完全一致。其次,对有精神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窦性心律不齐的人或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测谎仪也可能出现偏差、误断。而且,从司法实践看,对测谎仪的测试结果是否具有证据力,看法并不一致。
在美国,有判例指出,尽管是在特定的法庭由当事人约定,测谎仪的测试结果也不能被作为证据使用。由此可见,即使在最先使用测谎仪的美国,也并非一概认定测验结果的证据效力。其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或某一民事、行政等法律关系存在或成立的情况下,即使测出当事人说谎,也难以证明具体事实的存在。
此时的测试结果充其量也只能说明当事人所述不真实,而真实内容是什么,仍需其他证据证明,测谎仪是测不出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