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谈内容是什么 爱问知识人
(一)“四必谈”的内容
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
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
对离任退休的干部必须进行安慰谈话。
(二)“四必谈”的程序
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纪委负责谈话。省管的副厅级领导干部由省纪委常委谈话,正厅级干部由主管副书记谈话。市(地)县可参照省一级进行实施。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组织部门进行集中培训的同时,由纪委统一进行警示教育。
(三)“四必谈”的要求
一、谈话要经纪委主要领导同意并事先发出通知,明确谈话的内容、时间、地点、谈话人。
二、谈话人对谈话内容要认真做好准备。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同志式、平等的交谈,对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同时也要耐心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并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
三、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时,应由纪委工作人员参加并记录,必要时可将谈话情况通报给同级党委有关领导。
四、与组织部门搞好衔接,做到应谈的对象必须谈,谈话的有关情况应向组织部门反馈。
“四必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三个关键时候必须进行的谈话,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