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知识 /  正文

高考移民怎么处理

高考移民怎么处理

“高考移民”管理的相关要求如下:
1、高中学校异常转移登记、空挂的学籍的学生,假的研究证明,出具虚假的跨区域合作办学或假一年学校招生,等的基础上“普通高校招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为公立学校,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非法颁发学历证书、混乱学籍管理、严重欺诈行为的,依照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办学执照。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
要科学合理制定中考报名政策,确保与本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和治理“高考移民”措施相衔接、相协调。要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实现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信息网上备案、流转和核验,防止随意更改迁移证件信息和迁入地“空降户”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