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墟市?
乡村定期集市。这类集市是商品交换过程中最原始的低级市场,大概 来源于古代的“日中为市”。东晋、南朝到隋唐文献记载中的草市,就是这 类低级市场。宋代乡村定期集市有了较为广泛的发展。广大地区仍称这种集 市为草市,两广称为墟市,还有的地方称为痃市、村市、山市、野市、子 市、早市等。
这些乡村集市都有固定的日期,如“岭南村墟聚落,间日会集 裨贩,谓之虚市”。所谓痃市中的痃字,很可能是街字的异读。一说痃即疟 疾,间日复发,痃市为间日一集。乡村集市是周围村落的农民、小工、小商 买卖交换的场所,以自己的农副产品交换农具、日常用品之类,称为赶集或 趁墟。
在交易之后,一般四散回家,集市上没有居民。随着商品交换的发 展,不少乡村集市形成为新的居民点,汇集了行商坐贾,发展成为相当繁荣 的贸易点,并上升为镇、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定期的乡村集市构成 为商业网。宋政府对乡村集市的发展,不加干预,有时还予以提倡。
如熙宁 十年( 1077 ),政府许可戎州(今四川宜宾)、泸州边境居民“兴置草市, 招集人户住坐作业”,使杂居的蕃汉人民购置生产、生活用品得到方便。除 岭南墟市宋初一度不征商税之外,广大乡村集市都征收商税。但这些集市的 商税被当地富豪“买扑”承包。
在全国商税中,乡村集市的商税占有一定比 重。明清是乡村集市发展、繁荣时期。除岭南地区仍称为“墟市”外,其 他地区多称为“市”或“集”。江南地区乡村集市的发展达到了相当可观的 规模。弘治间,上海县有十一个市。市的所在地的居民多数在一百户至三百 户之间,个别的市有五百户至一千户。
除了商品生产及交易外,茶肆酒楼也大量出现,市镇生活的寄生性日渐增大。市之较大且繁荣者,往往不在镇之 下。吴县月城市,因地处阊门内,成为“各省商贾所集之处”。由于商品经 济的发展,一些市渐渐向专业化转变,吴江县庵江市,“居民数百家,铁工 过半”。
某些市还发展为镇,以丝织业著名的盛泽镇,明初为一小村落,嘉 靖间“始称为市”,明末清初,盛泽已成为吴江县第一大镇。这些分布广泛 的市成为仅次于镇的地区性商业中心,并与镇一起初步构成区域性的市镇体 系。岭南地区的墟市出现了一些“逐日市”和专业化的墟市。
北方地区则以 定期集市为主,其繁华程度逊于江南。清代以后,尽管某些市衰落,但总的 趋势是仍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