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门户!各省多名“老纪检”落马,看纪委监委如何严防“灯下黑”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11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廉洁四川”发布:四川省纪委原正厅级纪检监察员楚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川观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清理门户”的报道屡见媒体,尤其是近年落马官员更不在少数。
严防“灯下黑” 从位高权重的在职领导到退休后纪检干部均有被查
此前的2020年7月,“廉洁四川”发布: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马昌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在发布内容中,川观新闻记者见到如下表述:经查,马昌礼“为官不廉,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财物、侵吞公共财产。”
川观新闻记者注意到,马昌礼是在退休7年多后被查处的。
而记者梳理还发现,不仅仅是享受职级待遇或退休后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被查,位高权重的纪检监察在职领导干部也在查处之列。
最早见诸媒体的是遂宁市原纪委书记冉涛。
2015年11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信息,四川省纪委发布消息称: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冉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在冉涛被调查的6天前,即11月19日,他还到联系点遂宁安居区石洞镇调研。
2016年,冉涛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冉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冉涛在遂宁市纪委书记的任上落马,凸现出四川省纪委铁腕治军、重拳反腐的鲜明风格。此事再次印证了四川省纪委书记王雁飞的话: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
与之向呼应的是,川观新闻记者从百度百科上查阅到:在2017年1月22日四川省纪委全会上,2006年至2016年3月担任中共宜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向辉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然后,四川省纪委对蓬溪县委原常委、县纪委原书记赵捷进行了立案调查。
……
同时,在四川,因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一些纪检干部同样受到处理。
2017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商务局原纪委书记黄莉均等人公款出境旅游,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彭山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被四川省纪委点名通报。
清理门户!各省多名“老纪检”落马
从全国来看,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知法犯法问题查处的案例近年来频被爆出,释放出严防“灯下黑”全国一盘棋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已有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曹晶、国务院国资委建材纪委书记王盛华、惠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田光、哈尔滨市纪委原常委刘杰、河北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繁东、湛江市纪委原副书记冯伯山等多人被查处。
其中,今年10月16日落马的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曹晶,曾在海南省公安系统任职达40年,获得过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海南省先进工作者等不少表彰,可谓是“两面人”的典型。
还有不少被查干部是“老纪检”。例如今年7月8日被查的河北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繁东,从1990年起,就在河北省纪委工作,2018年8月退休,退休前官至副厅级。有着极为资深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9月4日被双开的湛江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冯伯山也是一名从业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者,历任廉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湛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等职。
反腐无禁区!这些案件再次释放一个信号:对于那些企图混入纪检监察机关,把纪检监察机关当作“挡箭牌、护身符”寻求庇护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清理门户,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正气充盈。
纪委清理门户 查什么?怎么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什么各级纪委严防“灯下黑”的为何效果那么好?
“谁来监督纪委”是社会留给纪检监察机构的一个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了认识: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执纪者必须受到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必须受监督。
由此,一个严防“灯下黑”的、更加科学完善的制度设计从顶层开始了。
2014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
随后不久,省(市、自治区)、市(州)、县(市区)相继在各级纪委监察机关成立干部监督室,纪委内部简称“干监室”,专门监督纪委内部的干部。尤其对纪委内部的跑风漏气、压案抹案等违纪违法行为,绝对“零容忍”。
那么,纪委干监室职能有什么?记者从南充纪委监委网站查阅到他们2014年下半年成立的的干监室职能主要有5项,包括——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市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和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等。
除了对纪检干部的监督,从中央到地方的纪检机关还采取内部巡察的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以四川为例,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向省人大代表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专题宣讲是指出,“纪委、纪检组不能光拿‘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 要把纪委、纪检组纳入巡察范围。
2014年开始,成都市纪委在全国创新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巡察对象是该市区(市)县纪委监委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巡察重点剑指五种重点权力,即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定性量纪权、干部选拔任用权和资金资产处置权。
成都市从2014年起到2017年8月就开展了7轮内部巡察工作,移交问题线索63件,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29人。
再看遂宁,2018年,遂宁市纪委监委启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三家市属医院纪委等开展巡察监督。
怎么查?查什么?遂宁纪委监委巡察组进驻后,着眼于盯细节、查短板、找漏洞。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案卷、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等方式,重点巡察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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